處罰!華能辛店發電有限公司污染物超標仍享受環保電價款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白新鑫

近日,信用中國(山東)公佈了對華能辛店發電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該公司在裝車時,現場任由粉煤灰自出料口散落貨車料斗內,未採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造成揚塵擴散嚴重。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條第二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三項,對其進行7萬元罰款處罰,處罰決定日期為2021年2月7日。

2020年12月15日,該公司已經受到過一次處罰。記者從信用中國(山東)瞭解到,該公司當事人相關燃煤發電機組部分時段各項污染物超標仍享受的環保電價款,該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第三十九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九條第(二)項,依據《價格法》第三十九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九條第(二)項,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2.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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