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夏已過
預示着盛夏時節的正式開始
對於廣大勞動者
特別是户外勞動者而言
夏天將增加一項收入——高温津貼
什麼是高温津貼?
哪些人可以領?
具體標準是多少?
一起來了解!
什麼是高温津貼?哪些人可以領?具體標準是多少?一起來了解!
高
⦁
温
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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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什麼是高温津貼?
2012年6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衞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關於印發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防暑降温辦法》),規定了具體的高温津貼制度。
《防暑降温辦法》規定
勞動者從事高温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這些情況,應發高温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
✓
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
✓
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
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
02
廣東高温津貼的發放標準是?
2011年12月1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屆82次常務會議通過了《廣東省高温天氣勞動保護辦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完善了廣東省高温天氣勞動保護的相關規定。
2012年5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6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高温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關於公佈我省高温津貼標準的通知》,明確了我省高温津貼的發放辦法及發放標準。
2021年5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5部門聯合印發《關於調整我省高温津貼標準的通知》(粵人社規〔2021〕9號)。
劃重點!
從2021年6月1日起,調整提高廣東省高温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温津貼的,每人每天13.8元,發放時間為6-10月。
03
勞動者在什麼情況下
能享受高温津貼?
這些情況,都應按照規定發放高温津貼:
✓
廣東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間安排勞動者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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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間安排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工作的。
劃重點!
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並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
注意啦!
1
飲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貼!
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温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温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貼。
2
最高氣温超39℃
應停止室外露天作業!
用人單位在下列高温天氣期間,應當合理安排工作時間,減輕勞動強度,採取有效措施,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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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最高氣温達到39℃以上,當日應當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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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最高氣温達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12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户外露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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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3
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從事高温作業!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氣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業場所工作。
4
因高温天氣停止作業,不得扣減工資!
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温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而扣除或者降低勞動者工資。
5
高温津貼不計入
最低工資和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關於高温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明確,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温津貼。
6
單位不發高温津貼將受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廣東省高温天氣勞動保護辦法》規定,未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用人單位違反《廣東省高温天氣勞動保護辦法》規定,企業工會或者所在地總工會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意見,用人單位應當及時改正。用人單位拒不改正的,有關工會組織應當提請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法處理,並對處理結果進行監督。
6月起,這些新規將影響你我生活!
一起和場妹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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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範要求》國家標準6月1日起實施,明確了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範的16個重點部位和區域,把校園安全防護區域從內部延伸到了門口、周邊地區。
《電力可靠性管理辦法(暫行)》6月1日起施行。明確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應當按照權限和程序,指導有關單位制訂大面積停電應急預案。地方政府電力運行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電力需求側管理,嚴禁發生非不可抗力拉閘限電。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進一步便利出口退税辦理 促進外貿平穩發展有關事項的公告》明確,6月1日起,精簡出口退(免)税報送資料、拓展出口退(免)税提醒服務。6月21日起,簡化出口退(免)税辦理流程、簡便出口退(免)税辦理方式、完善出口退(免)税收匯管理。
我國首部專門保護濕地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6月1日起施行,明確禁止佔用國家重要濕地;建設項目選址、選線應當避讓濕地。全面落實政府法定職責,搞好法律配套銜接,織密扎牢濕地保護的“制度網”。
《白酒工業術語》和《飲料酒術語和分類》兩項國家標準6月1日起實施,明確白酒必須以糧谷為主要原料,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劑。所有添加食品添加劑的調香白酒將歸屬為配製酒。
《關於加強固體飲料質量安全監管的公告》6月1日起正式實施,明確固體飲料標籤、説明書及宣傳資料不得使用文字或者圖案進行明示、暗示或者強調產品適用於未成年人、老人、孕產婦、病人、存在營養風險或營養不良人羣等特定人羣,不得使用生產工藝、原料名稱等明示、暗示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保健功能以及滿足特定疾病人羣的特殊需要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將於6月5日起施行,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採用其他持續反覆發出高噪聲的方法進行廣告宣傳。在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或者開展娛樂、健身等活動,應當遵守公共場所管理者有關活動區域、時段、音量等規定,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噪聲污染。
國家醫保局辦公室、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醫療救治組印發通知,要求各地在6月10日前將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單人單檢降至不高於每人份16元,多人混檢降至不高於每人份5元。
(第一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