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槍和不持槍,性質是兩碼事,用槍打警察嗎?搶劫嗎?……
那美國軍警完全可以全力鎮壓而不用擔心政治風險。
雖然美國允許民眾持槍,但是,持槍犯事兒在美國可算是重罪,更何況持槍直接與軍警對抗的話,軍警完全可以直接擊斃而不用承擔什麼風險。
反正,亂哄哄的上街,徒手打砸搶燒,手裏有什麼就砸什麼,放火燒車燒房子,愛咋咋的。警察也不好武力鎮壓,只能等他們發泄結束,而暴民們要的就是打砸搶的效果而已。
黑人兄弟們在街頭可以隨意鬧事,警察就當讓他們發泄一下心頭的怒氣,發泄完了,這個事兒也就這麼過去了,在這個大選的關鍵時候,誰也不想去觸什麼黴頭。
但是黑人麼再怎麼鬧,不能碰觸軍警的底線,也就是軍警可以鎮壓的底線,到時候軍警沒打着,自己的小名送了就很不划算了。
再説了,就算真的有一羣黑人“死士”下決心去和軍警對抗到底,抱着必死的心態,個個拿着傢伙和軍警對着幹,那麼,他們的火力夠不夠、準不準,有沒有戰略戰術,還只是拿着槍就一窩蜂地朝前衝?那基本上是警察一個沒死,這些黑人兄弟們全得打成馬蜂窩。
縱觀這陣子的美國騷亂,説白了講,黑人佛洛依德的死不過是個導火索,眾多黑人起來鬧事不過是為了發泄多年來的怒火而已,他們對現實不滿,他們對歧視不滿,他們對暴力執法不滿,他們對這個社會根深蒂固地對黑人的歧視感到絕望。
但是,這場騷亂最後的演繹形式不過是各個城市的街頭混亂、失去秩序。
他們沒有組織沒有綱領,也沒有目標沒有方法,就是純粹的上街鬧一鬧,這樣根本就只是逞一時之快而已,根本無力對抗美國的國家機器,如果拿槍,純粹就是做炮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