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黃先生
最近遇到了一件煩心事
他在小區地庫買了一個停車位
但是總有人把車停在他的車位上
於是他把地鎖升起
沒想到遇上個更囂張的……
公共視頻顯示
3月9日凌晨2點多
一位開着黑色奔馳車的男性
將車停在了黃先生車位前面
看了一會兒他下車用腳用力的
將黃先生車位上的地鎖踩下
隨後上車把車子停進車位
上午7點多,黃先生來到車庫取車
發現車位上停了輛車
繞車一週未發現留電話號碼
一氣之下黃先生
動手掰了對方的車牌
由於趕着上班
黃先生找了物業工作人員
來幫忙聯繫
沒想到黃先生下班回家
發現這輛車還停在他的車位上
黃先生説
在他的三催四請下
那位車主終於來挪車了
本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了
但讓黃先生沒想到的是
對方發來的一條短信
把他嚇得夠嗆
記者多次撥打對方車主電話
但對方始終未接聽
黃先生説,被破壞之後的地鎖
已經明顯沒有之前的好用
這期間黃先生也報了警
民警是希望雙方能夠協商解決
黃先生認為自己花了50多萬
買了這個車位
就是自己的私人財產
針對黃先生的這件事
對方車主需要負什麼樣的責任呢?
記者諮詢了律師
北京德和衡(福州)律師事務所 律師 張冠榮
臨時停車的車主,將車位的車鎖給毀損,根據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會處以1000元 或是500元以下的罰款,如果臨時停放的車主是比如事先知會,因為有急事臨時停放在這邊幾個小時,或是半天的話,這是沒問題。如果長時間停放,甚至多次催告還不將車開走,按照我國現行的民法典,侵權責任裏面提到的,他已經侵害到了黃先生的合法權益。
對於此事進展
福建新聞頻道也會持續關注……
來源:福建新聞頻道《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