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歲被父母拋棄,大姨將他撫養成人,如今成名繼母卻要他接濟繼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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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幼的孩子是沒有生存能力的,所以他們也離不開父母的照顧與呵護。然而並非所有的父母都能夠承擔起養育的責任,有些父母對自己的孩子漠不關心,甚至選擇了拋棄他們,而父母的拋棄則將成為孩子一生都無法療愈的傷痕。

7歲被父母拋棄,大姨將他撫養成人,如今成名繼母卻要他接濟繼弟

年幼被拋棄,成名後被要求接濟繼弟

陳學冬在出演電影《小時代》後名聲大噪,在這之後他的事業可以説是不斷的上升。而如今事業有成的陳學冬在年幼時其實過得並不幸福,陳學冬出生在一個富商家庭,可以説生活條件是相當不錯的。然而在他7歲那年,他的父母因為各種矛盾選擇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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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影響最大的就是孩子,當時他的父母都認為他是個負擔,都不願意承擔起養育的責任,所以7歲的陳學冬就面臨被父母拋棄。後來法院將他判給了媽媽,但沒過多久母親就將他送到父親身邊。而父親的工作繁忙,所以無暇顧及陳學冬。

他的大姨知道後,就將他接到身邊並撫養成人,而他的父母也不曾主動去找他,後來他的爸爸再婚,還生下了一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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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成名後父親找他認親,陳學冬接受了父親的示好,也選擇贍養他,而這個時候沒有盡到養育責任的繼母卻要求他接濟繼弟,但對此,陳學冬堅決表示拒絕。

被拋棄的“創傷”會一直跟着孩子

父母的拋棄會給孩子的內心留下“創傷”,而這種“創傷”則會一直跟隨着他們。所以這類孩子會比較敏感矛盾,一方面他們會封閉自己的內心,不與人親近,怕別人會再次將他拋棄,另一方面又渴望別人主動的靠近和接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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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以外,他們是極度缺乏安全感的。所以在一段感情中,無論是友情還是愛情,他們都會過度的依賴對方,甚至可能會成為“討好型”的人,他們想要用拼命的付出來換取別人的關注和陪伴,在這個過程中他們常常忽略了自己的感受。

而且他們長大之後他們不敢踏入愛情和婚姻,像是王鷗在父母離婚之後也被“拋棄”,她從小被寄養在了鄰居的家中。長大後雖然她選擇了原諒父母,但面對愛情時,她一直是憧憬但不自信的,她覺得這種美好的愛情是不會發生在自己的身上。

父母生而不養,不如不生

教育學家尹建莉曾經説到:“我們創造了一個孩子,不僅有責任讓他長大,而且有責任讓他幸福。”孩子不能夠選擇自己的出生,但父母卻能夠選擇要不要將他們帶來這個世界、這個家庭當中。而如果父母只生不養,那就不如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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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生育之前,父母必須要思考自己為什麼想要生孩子,如果只是將生孩子當成是一項任務,那就請不要去成為父母。大S曾經説過,生小孩的唯一理由是“愛”,只有真心的喜歡孩子,期待孩子的到來,孩子才能夠在幸福中成長。

除此以外,父母還要考慮家庭的條件是否滿足孩子成長的需要,其中就包括經濟條件和人手條件。孩子的成長需要足夠的物質基礎,同時也需要陪伴和照顧,這兩個條件是缺一不可的,只要有一點不滿足,那麼父母就要推延自己的生育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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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決定將孩子帶到這個世界上時,就必須要承擔起為人父母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所以在備孕之前,父母一定要考慮周全並做足準備,給孩子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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