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吉偉德
12月21日,據媒體報道,上海寶山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轄區某市場例行巡查時,發現一家牛蛙經營店內的一角,有一根帶醫用針頭的軟管。針對當事人上述摻假摻雜的違法行為,寶山區市場監管局作出罰款5萬元並處沒收違法工具的行政處罰。
給鮮活動物原料食品注水的做法,在法律上被定性為摻假摻雜的違法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被罰款5萬元並沒收違法工具符合過罰相當原則,較高的罰款金額也體現了從嚴整治的法治精神。
民以食為本,食以安為先。在食品安全領域,注水摻假屬於典型的不法行為。不法分子給肉注水的目的,要麼是為了給肉增重以增加銷售利潤,要麼是短期內讓豬肉表面保持水分以更好的賣相出售。表面上此舉屬於數量上的欺詐行為,實際危害在於注水會破壞肉的組織結構,既影響口感,也有腐敗變質的風險,極易誘發安全事故。
按照刑法的相關規定,涉案金額較大而危害較為嚴重的,也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事實上,對於注水肉行為的司法認定,根據注水肉所注入的水的類型,以及注水後肉的性質劃分,在刑事定罪上也存在很大的差異,包括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等等,罪名不同,處罰的結果也不一樣。
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安徽阜陽市潁泉區法院2016年審判的一起刑事案件顯示,被告人秦某西、秦某龍等人在飼養販賣生豬的作坊裏,對待宰生豬注水與注射沙丁胺醇,結果秦某西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150萬。秦某龍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處罰金10萬。有了前車之鑑,為何還會出現給牛蛙注水的違法犯罪行為,此案值得細剖。
一方面,此案顛覆了傳統認知。在公眾印象裏,注水肉多以牛羊馬豬等大型牲畜作為對象,像牛蛙等小眾化產品極其少見。實際上,包括給甲魚、黃魚等魚類注水的案例之前也有曝光,只是此類個案較少,且涉案金額較小,加之查處難度較大,所以沒有形成很大的影響力。由此則不難看出,食品安全違法手法多樣,實際情況遠遠超過想象。
另一方面,此案的查處也給監管部門提了一個醒。注水肉沒有特定的對象和範圍,很多動物原料都有被違法犯罪的潛在風險,因而在食品安全方面不能抓大放小,或顧此失彼,而應該堅持全覆蓋和常態化的原則,避免出現監管真空和管理漏洞。同時,要創新監管方式和提高治理效能,在“難以發現”方面找到破題之道。
牛蛙注水被罰提高了安全監管震懾效應,既能以此提高公眾認知,在進行常識宣傳同時不斷轉變觀念,以此營造共同參與的社會氛圍,又可以通過舉一反三,形成法律普及,讓食品行業從業人員懂法律知敬畏守底線,有效遏制違法犯罪的衝動,從而達到源頭治理的效果。
漫畫/陳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