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這幾種最常見的勞動爭議不知道咋維權?不妨看看這幾個典型案例

培訓、辭退、受傷、保險待遇……工作中,遇上了這一系列的勞動糾紛你會咋維權。五一節來臨之際,重慶市高法院、市人力社保局、市一中法院、市二中法院發佈相關勞動維權典型案例,為勞動者維權提供借鑑,用人單位也可從中吸取教訓。

關鍵詞:培訓

説好的專業技術培訓 

變成抄寫相關知識

何某是渝中區一家科技公司的員工,任高級文員。雙方訂立了期限為2019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16日的《勞動合同》。同時,雙方還簽訂《員工專項培訓協議》,約定科技公司向何某提供健康管理師的專業技術培訓,培訓時間為2019年9月23日至27日,專項培訓費用為24000元。

培訓期間,科技公司委託其法定代表人擔任培訓師,通過讓何某抄寫其認為重要的健康管理師知識的方式完成培訓。一個月不到,何某提交辭職申請書,勞動合同解除。

科技公司為此向何某提出索賠違約金,併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仲裁。

專業技術培訓的目的是為了使勞動者能勝任更高層次或更加專業的工作,培訓具有專業性和個體性。一般來講,用人單位應當委託具有培訓和教育資格的第三方進行培訓,並且有第三方出具的貨幣支付憑證。

本案中,何某的崗位是高級文員,日常工作不涉及健康諮詢、指導,參加健康管理師培訓不能為其帶來與工作內容相關的特殊知識和技能;該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為培訓師不具有培訓和教育資格,未取得健康管理師證書,也不清楚考試日期、科目以及合格認定方式;在仲裁庭調查培訓方式時,該法定代表人稱“我覺得書上有用的知識就讓何某抄在筆記本上”,亦未系統地向何某講解傳授知識。

科技公司雖提交了員工專項培訓協議、科技公司向其工會支付培訓費的憑證、何某抄寫的載有健康管理師相關內容的筆記本予以證明培訓費用及內容,但亦不足以證明其完成了健康管理師培訓。

為此,仲裁裁決駁回了科技公司要求支付違約金的仲裁請求。

關鍵詞:保險待遇

領取了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退休時還能享受職工養老待遇嗎

向某某從2012年2月起至2015年在重慶一家公司從事採煤工作,公司未給他購買保險。

後來,向某某被診斷為煤工塵肺貳期,認定為工傷並被鑑定為肆級傷殘。向某某與公司達成仲裁協議:公司補償向某某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工傷待遇61824元。

去年4月,向某某提出仲裁請求:請求公司給他從60歲起按月支付養老保險待遇。

奉節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以申請人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主體不適格為由,作出不予受理通知書。向某某不服,又將官司打上了法院。

該案經過了一審、二審。市二中法院在二審後認為,法律規定工傷職工在達到退休年齡後,由領取傷殘津貼轉化為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向某某在認定工傷後,與用人單位達成仲裁協議並一次性領取傷殘補助金等工傷待遇。因向某某未參加社會保險,且已選擇領取一次性傷殘津貼,故不能享受由傷殘津貼轉化的養老保險待遇。

為此,判決駁回向某某的訴訟請求。

關鍵詞:工傷

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快遞小哥撿貨受傷勞動關係咋認定

2018年12月,唐某某在一快遞公司管轄的某片區從事快遞投遞工作,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他每投遞1件快遞可得1元費用,月底結算,次月支付。

次年5月10日,唐某某在快遞公司處分撿貨物時,左腳被傳送帶絞傷。去年4月3日,唐某某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前述受傷為工傷。

隨後,唐某某向某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申請確認其與快遞公司從2018年12月10日至今存在勞動關係。

該仲裁委經審理支持了唐某某的請求。

然而,快遞公司有不同意見,便提起訴訟。審理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唐某某受傷為工傷。

案件經法院審理認為,承攬關係是指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關係,區別承攬關係與勞動關係的關鍵在於認定主體雙方是否具有管理與被管理的隸屬關係。

本案中,快遞公司與唐某某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唐某某每天按時到該快遞公司處領取快遞,並根據公司安排負責特定區域的快遞送達。

唐某某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工作內容等方面均服從快遞公司的安排,快遞公司對唐某某實行了有效的管理,應當認定唐某某與快遞公司之間建立了勞動關係。

關鍵詞:辭退

拒不提供辦公條件 

公司還以連續曠工為由辭退員工

阮某與重慶江北某小貸公司簽訂為期兩年的勞動合同,職務為業務員。2019年4月22日,阮某早上到崗時,發現其辦公桌上的電腦被搬走無法辦公,隨後阮某向某小貸公司反映未果,只能離開工作崗位,某小貸公司也未對阮某的工作進行另外安排。

4月30日,某小貸公司以阮某自4月23日起連續曠工超過五日為由,解除與阮某的勞動合同關係。

隨後,阮某與小貸公司完成工作交接。雙方因工資差額、經濟賠償金等發生爭議,阮某遂訴至江北法院。

江北法院審理認為,小貸公司搬走阮某工位電腦,迫使其離開工作崗位,繼而在阮某無法提供勞動的情況下,以曠工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其行為不具有正當性及合法性,依法應承擔經濟賠償金的給付義務。且在2019年4月22日至同年5月13日期間,阮某不能提供勞動是因某小貸公司原因,故阮某在此期間的工資某小貸公司應當照付。對於阮某要求支付經濟賠償金及拖欠工資的訴求,法院予以支持。

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 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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