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科學技術進步法聚焦哪些重點?有何看點?
在新發展階段,科技事業面臨新的形勢、任務和要求,對科學技術進步法進行修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科技部、司法部等八部門6月24日公佈了《關於深入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對科學技術進步法的宣傳貫徹落實力度。新修訂的科學技術進步法聚焦哪些重點?有何看點?
為走中國特色自主創新道路、促進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提供重要法律制度保障
科技事業在黨和人民事業中始終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地位、發揮了十分重要的戰略作用。作為我國科技領域具有基本法性質的法律,現行科學技術進步法於1993年頒佈施行,2007年第一次修訂,2021年第二次修訂並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黨中央全面分析國際科技創新競爭態勢,深入研判國內外發展形勢,針對我國科技事業面臨的突出問題和挑戰,堅持把科技創新擺在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全面謀劃科技創新工作。科學技術進步法第二次全面修訂,意義重大。”科技部部長王志剛説。
此次修法堅持以黨的創新理論為指引,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系統謀劃設計,修改與創新驅動發展不適應的制度規定,系統解決制約科技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修訂後的科學技術進步法共十二章一百一十七條,進一步健全科技創新保障措施。
抓住科技創新發展主要矛盾,加快推動重點改革舉措落實落地
為支撐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推動世界科技強國建設,此次修法看點十足,修法明確堅持中國共產黨對科學技術事業的全面領導,把科技自立自強作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支撐,聚焦“四個面向”,完善高效、協同、開放的國家創新體系。
王志剛表示,此次修法將國家創新體系建設上升為法律規範,加強科技創新治理,強化戰略科技力量,更加突出企業的創新主體地位,明確科技人員權益和責任義務,規定了各類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和處罰措施,整體上為科技自立自強創造良好環境。
完善高效、協同、開放的國家創新體系,提升體系化能力和重點突破能力
國家創新體系是反映國家創新能力的主幹。此次法律修訂中全面體現了完善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思路,明確提出完善高效、協同、開放的國家創新體系,以高效的國家創新體系支撐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包括在事關國家發展與安全的重點領域,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新型舉國體制,集中力量辦大事,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牢牢把握高質量發展主動權;明確政府和市場的作用邊界,最大限度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激發各類所有制創新主體活力,充分發揮政府的資源動員和保障能力,打通創新發展關鍵環節等。”科技部副部長李萌説。
推動自由探索和目標導向有機結合,聚焦重大關鍵技術問題、加強基礎研究
基礎研究是整個科技創新體系的源頭,是所有技術問題的“總機關”。此次修訂的法律中增加了“基礎研究”一章,從統籌推進基礎研究、基礎研究投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佈局、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面做出規定,加強基礎研究發展規劃和部署,聚焦重大關鍵技術問題,加強產業領域基礎研究,提升科學技術的源頭供給能力。
“建立基礎研究穩定支持的投入機制,設立自然科學基金,引導企業加大基礎研究投入,鼓勵社會力量通過捐贈、設立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基礎研究,逐步提高基礎研究經費在全社會科學技術研究開發經費總額中的比例,與創新型國家和科技強國建設要求相適應。”科技部政體司司長解敏説。
來源:新華網
【來源:成都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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