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推動核酸檢測結果全國互認 將對仍不互認地方予以通報
7月16日,在蚌埠市蚌山區青年街道一處核酸採樣點,醫務人員為居民進行核酸採樣。新華社記者 周牧 攝
封面新聞記者 邵萌
7月29日,封面新聞記者從國家衞健委獲悉,當前,部分地方仍然存在對其他地區核酸檢測結果不認可、要求重複檢測等問題。為進一步推動核酸檢測結果全國互認,便利羣眾出行,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發佈《關於進一步推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全國互認的通知》(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高度重視核酸檢測結果全國互認的重要性。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進一步科學精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核酸檢測結果全國互認作為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切實維護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關鍵小事”抓緊抓實,切實便利人員安全有序出行。
《通知》要求,不同渠道展示的核酸檢測結果具有同等效力。羣眾通過國務院客户端、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各省份健康碼、核酸檢測機構網站或APP查詢到的核酸檢測結果及羣眾持有的紙質核酸檢測結果,凡在當地防控政策有效時間內的(以出具報告時間為準),具有同等效力,各地在查驗時都應當予以認可,嚴禁以本地健康碼未能查詢、未在本地開展核酸檢測等為由拒絕通行,拒絕羣眾進入公共場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要求羣眾重複進行核酸檢測。
《通知》強調,各地區要立即行動,將核酸檢測結果全國互認的要求落實到基層一線,確保基層管理人員認真執行。各地區要通過公告、新聞報道等多種形式多種途徑,加強對核酸檢測結果全國互認的宣傳解讀,讓羣眾知曉,接受羣眾監督。
《通知》還指出,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將會同相關部門加大督促指導力度,對本通知發佈後仍不互認、造成不良影響的地方要予以通報。對個人違規使用假冒、篡改等核酸檢測結果的,要依法依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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