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工資1萬元,為啥企業要按當地3000元給我交社保?答案在這裏
現實生活中確實有一些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明明員工工資很高,社保卻要按最低基數繳納。
別説,作為從事多年HR的曉梒來説,這種情況即做過,也遇到過,心裏也很明白企業為什麼要按最低基數交社保,但説實在的,這種繳納已經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影響到未來養老金能領多少。
答案只有一個“省錢”!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第十二條的有關規定,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户。
也就是作為在職員工、通過企業繳納社保,繳費基數是按員工本人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資。
不過,也有繳費的上下限,並不是工資多少都按工資繳納的。
而這個上下限則是按社會平均工資的300%和60%而定,也就是最高不超過300%,最低不低於60%。
那麼如果你的工資高於300%或者是低於60%的話,就只能按300%或是60%繳納,但如果在二者之間的話,那麼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就是您的繳費基數。
另外,根據《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通過單位參加社保的繳納,費用是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
這樣一來,每個月至少能省下1568元,一年就是18816元。這還僅僅是一個人的費用,要是再多幾個人,一年能省下不少錢了。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所以説企業未按實際工資繳納社保,這是違法的。
員工是有權要求企業為其補繳的。
不過隨着社保費徵收逐步由人社部門轉由税務部門徵收,這種現象也將會大大減少。
最大的影響就是養老金會“變少”。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養老金=個人賬户餘額/計發月數,其中:計發月數為50歲195個月,55歲170個月,60歲139個月;另外,養老金受繳納年限的長短、繳費工資的多少、退休地的社會平均工資的多少、退休年齡等因素而決定。
兩種繳納標準下,同樣交15年,但由於繳費標準不同,計入到個人賬户的儲存額不同,歷年的繳費基數也不同。
那麼熬到60歲退休,每月能領2237.47元,其中,(6000+6000*1.67)/2*15*1%=1201.5元的基礎養老金,144000/139=1035.97元的個人養老金。
按3600元作為繳費基數,交滿15年個人賬户大約51840元,由於是按最低繳費基數繳納,所以歷年的繳費指數為0.6。
那麼熬到60歲退休,每月能領1092.95元,其中,(6000+6000*0.6)/2*15*1%=720元的基礎養老金,51840/139=372.94元的個人養老金。
兩種繳納基數下,養老金相差1144.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