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觀察 | 高質量發展“高”在哪兒?習近平總書記這樣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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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
2020年10月,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指出,“我國已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
細心的讀者可以發現,三年之間,“高質量發展”的定語,從“我國經濟”變成了“我國”。
細微的表述變化背後,是怎樣深遠的考量?
3月7日下午,在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青海代表團審議時,圍繞“高質量發展”,習近平總書記進行了詳細闡釋。
新華社記者 李濤 攝“方方面面的總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開宗明義。
談起高質量發展,人們首先容易注重經濟領域,這當中有歷史的原因。
我國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經濟高速增長是改革開放以來的顯著特徵之一。在經歷幾十年的高速增長之後,中國經濟應該怎麼走下去,是近年我國面臨的一大課題。
這是晨光中的上海陸家嘴(2018年6月21日攝,無人機照片)。新華社記者 任瓏 攝為此,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高質量發展”,首先針對的主要是經濟領域。
實踐不斷推進,社會不斷髮展,認識也在不斷深化。隨着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過去那種低水平的、粗放式的發展,在各行各業都難以為繼了。
總書記對此看得深、想得透。
在起草“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建議的過程中,他明確提出,“高質量發展不能只是一句口號,更不是侷限於經濟領域”;在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上,他又進一步指出,“經濟、社會、文化、生態等各領域都要體現高質量發展的要求”。
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必須推動高質量發展。也就是説,在“十四五”乃至更長時期,“高質量發展”都是一條管總的要求,必須貫徹到經濟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
“所有地區發展都必須貫徹的要求”
“不是隻對經濟發達地區的要求,而是所有地區發展都必須貫徹的要求”——總書記的論述,體現出很強的現實針對性。
同經濟發達地區相比,在青海這樣經濟發展相對欠發達的省份,如何落實“高質量發展”的要求,是一道特殊的考題。
毋庸諱言,在現實中還或多或少存在這樣的認識誤區:“高質量發展”是經濟發達地區的事情,與經濟欠發達地區關係不大;欠發達地區還是要先做到“高速增長”,再考慮“高質量”的問題。
總書記的講話,糾正了這種認識上的偏差。
那麼,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如何做到高質量發展?
總書記指出了明確方向——因地制宜、揚長補短,走出適合本地區實際的高質量發展之路。
這是2020年10月30日在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瑪多縣境內拍攝的星星海一角(無人機照片)。新華社記者 張龍 攝作為“三江之源”“中華水塔”,青海在國家生態安全中地位舉足輕重。對於青海高質量發展而言,“最大的價值在生態、最大的責任在生態、最大的潛力也在生態”。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近年來,青海確立了“堅持生態優先、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的發展戰略,這既體現了生態保護的政治自覺,也是發揮自身特點和優勢的正確之舉。
“必須長期堅持的要求”
對這種認識誤區,總書記也給出了明確回答。他説,高質量發展“不是一時一事的要求,而是必須長期堅持的要求。”
總書記的這一論述清楚地表明:推動高質量發展絕不是權宜之計,而是立足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局的戰略選擇。
毋庸諱言,同世界上其他所有事物一樣,發展方式本身也存在“慣性”。一句“必須長期堅持”,傳遞了中央推進高質量發展的堅定決心。
帶領人民不斷創造美好生活,是中國共產黨人不變的追求。“走高質量發展之路,就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高質量發展同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緊密結合起來”……總書記的講話,清楚地表明瞭高質量發展的着眼點、出發點、落腳點。
必須看到,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改革任務仍然艱鉅,實現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是奮鬥目標,高質量發展是實現這一目標的必然路徑。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正如今天新聞稿標題裏相互呼應的兩句話:“堅定不移走高質量發展之路”“堅定不移增進民生福祉”。
責任編輯:曹義_0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