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温豔麗
△黑龍江省高級法院的裁定書。圖|受訪者提供
日前,劉向陽收到黑龍江省高級法院的行政裁定書。
裁定書顯示,關於劉向陽訴富裕縣公安局行政處罰決定一案,劉向陽申請再審,請求判富裕縣公安局在齊齊哈爾日報上向其道歉;補償其律師費、差旅費20000元;恢復其微博賬號的網絡數據。
黑龍江省高級法院根據相關規定,駁回劉向陽的再審申請,理由是鑑於劉向陽已獲得國家賠償,若對本案進行改判,將徒增當事人的訴累。
9月21日,在接受瀟湘晨報採訪的時候,劉向陽稱,他不認可這份裁定,將繼續申訴,這回他的訴求只有一個:讓富裕縣公安局公開賠禮道歉。
01
起因:批公安丟案卷遭拘
劉向陽稱,自己是一名公務員,24年前,他於富裕縣二道灣鎮合法購買了數百畝荒地,然後開始開荒。
2003年,後來國家提倡退耕還林,他把培育了幾年的土地改回種樹。
到了2009年,他的林地着火。劉向陽稱,當地人告訴他,是張某在燒荒的時候燒到了林子,燒了一百多畝,損失七八十萬。
事發後劉向陽報了警,當時公安機關對放火人張某及參與救火的羣眾和周邊的農户做了筆錄,勘測了起火點,到火燒現場調查取證。
直到2018年,劉向陽才等到富裕縣公安局給的“處理意見書”:沒有證據證實張某放荒引燃你的林地,目前公安局正對此案開展調查。
為此,劉向陽在微博上發佈視頻,指控富裕縣公安局存在瀆職行為,弄丟案卷,希望釐清案件、確定責任。
富裕縣公安局以涉嫌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傳喚劉向陽,後將其拘留10日。
02
法院:公安局行為違法
被拘留一事給劉向陽造成很大影響,他將富裕縣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富裕縣公安局賠償精神損失費1萬元和公開道歉。2018年9月,富裕縣法院駁回他的訴訟請求。
劉向陽不服,提出上訴,齊齊哈爾中院於同年12月24日作出行政裁定書,裁定結果為:撤銷原判決,發回重審。
2019年6月份,富裕縣法院一審判富裕縣公安局對劉向陽行政拘留十日的行為違法。理由:被告沒有舉證原告怎樣擾亂了公共秩序,被告未調查案卷是否遺失、遺失多少、遺失原因。
劉向陽沒有等到賠禮道歉,又提出上訴。
2019年10月份,齊齊哈爾中院的二審判決為:維持富裕縣法院行政判決,即判富裕縣公安局行政拘留劉向陽一事違法;富裕縣公安局給付劉向陽違法行政拘留10天的國家賠償金3159.4元。
劉向陽執着的希望富裕縣公安局道歉,恢復他的名譽,提出再審,請求判富裕縣公安局在齊齊哈爾日報上向其道歉;補償其律師費、差旅費20000元;恢復其微博賬號的網絡數據。
黑龍江省高級法院做出裁定:駁回劉向陽的再審請求。
03
不服:
人活着為一張臉,堅持要求道歉
劉向陽表示,他於今年9月20日收到黑龍江省高級法院的裁定書,但是他不服,稱將提出申訴,這次申訴他只有一個請求:讓富裕縣公安局公開賠禮道歉。
在接受瀟湘晨報記者採訪的時候,他稱,有人問他,為什麼執着於賠禮道歉,他回想起當初富源縣公安局拘留他的時候,“跟抓豬一樣”,給他造成了惡劣的影響。
雖然法院判了公安局行為違法,但是他不可能見一個人就拿判決書出來給他們看,不可能像祥林嫂一樣到處去説,所以堅持要求公開賠禮道歉。
劉向陽還稱,在這條請求恢復聲譽的路上,他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他雖然獲得了三千多的國家賠償,但就財力這一點來説肯定是虧的。
“人活着就為了一張臉,所以一直堅持着。”
至於毀壞林子的賠償等,劉向陽稱,這已是之後的事情,現在的事情就是解決公開賠禮道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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