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近日,貴陽市一羣大媽在殯儀館前跳起了廣場舞,旁邊還有人在辦喪事,大媽們跳的舞蹈十分歡快,播放的歌曲竟是《今天是個好日子》,讓路過的市民難以理解,難道這是在歡送老人離世嗎?
在傳統的觀念中,喪禮的基調就應該是悲傷嚴肅的,這樣才能夠表達出對逝者、對逝者家屬的尊重,要是在喪禮上哈哈大笑的話,會被認為沒有教養,本該悲傷的場合卻跳起了歡樂的舞蹈,會給人一種這些大媽因為逝者去世非常高興的感覺,這才讓市民們反感。
死亡也有很多種表現形式,在傳統的觀念中,若是一個人享受過兒孫繞膝的天倫之樂後壽終正寢,死的時候沒有多少痛苦的話,會被叫做"喜喪",在這樣的喪禮上,大家不會過度傷心,因為逝者該享受的都享受過了,死亡只是肉體生命的結束而已,在徵得家屬的同意後,播放一些歡樂歌曲、跳跳舞蹈,大家在輕鬆的氛圍下懷念逝者的話並沒有什麼不妥,但如果沒有徵得家屬的同意,那就是純粹把個人的快樂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了。
體育總局發佈的數據顯示,廣場舞是中老年人中最受歡迎的運動健身方式,參與度在10%左右,50-70歲的婦女佔大多數,佔比為71.1%,小學和初中學歷的參與者佔比最大,合計佔比在70.4%左右,為健身鍛鍊而跳廣場舞的佔比21.11%,為交朋友而跳舞佔比30.2%,由此可見,廣場舞不光是一種健身方式,也具有社交上的意義。
但正如上文中説到的,廣場舞的參與者受教育程度普遍不怎麼高,這就使得他們缺乏相應的空間界限感、不知道分場合,不文明的事件屢屢出現。
同時,廣場舞帶來的噪音擾民問題也很嚴重,有的上班族回家後想休息一會兒卻不得安寧,有的高考生想要好好複習卻被吵到沒有辦法集中注意力,部分極端人羣,甚至朝跳廣場舞的大爺大媽們潑糞、放狗,希望可以得到片刻的安靜。
大爺大媽們想要通過這種方式來交朋友、鍛鍊身體是沒有錯的,年輕人不想被廣場舞的音樂打擾也是沒有錯的,想要解決這個問題,還是需要相關部門出手,可以變堵為疏,開放一些運動場館、修建基礎建設設施,引導大爺大媽們在規定的區域內跳廣場舞,鄭州市採取了類似的做法,效果不錯,關於廣場舞擾民的投訴案例明顯減少。
也可以對廣場舞的跳舞時間段、伴奏時的音量大小做出約束性的規定,在大家休息的時候就不要跳了,白天的音量不要超過《國家噪音污染防治法》規定的55分貝,夜晚的音量不要超過40分貝,也可以呼籲喜歡跳舞的大爺大媽們配備一個藍牙耳機,既能夠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讓他們繼續開心地跳舞,又不至於打擾到其他人。
大家是如何看待這個問題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