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報訊 全媒體記者李巧報道:“滴--滴滴!”出租車司機為了攬客,長按喇叭來提醒路邊行人注意;前方車輛在斑馬線停車禮讓行人,後車就不耐煩地反覆按喇叭催促;上下班高峯期,如果因為前方交通事故而車行緩慢,個別司機就習慣性地長按喇叭,以示心情焦灼……甚至在夜深人靜的時候,還會有車輛因為會車,發出尖鋭刺耳的喇叭聲。
車輛究竟在什麼時候可以鳴喇叭?
9月9日,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特地製作了一份鳴喇叭“問答”,就如何正確地鳴喇叭、亂鳴喇叭會受到怎樣的處罰,以及在不鳴喇叭的情況下如何提醒前車注意進行了詳細説明。
問:什麼時候可以鳴喇叭?
答:只有在影響交通安全時才能按喇叭。
機動車駛近急彎、坡道頂端等影響安全視距的路段以及超車或者遇有緊急情況時,可以鳴喇叭示意。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在執行緊急任務遇交通受阻時,可以按照規定使用警報器。
問:違反禁鳴規定會如何處罰?
答:罰款100元,不記分。
問:南昌市禁鳴區域在哪裏?
答:城市主次幹道均不允許鳴笛。
問:綠燈亮了,前車未及時起步,不鳴喇叭如何提醒?
答:開啓大燈“閃一閃”提示前車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