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大通過決議:五常行使否決權後要説明理由
據日本共同社報道,紐約當地時間4月26日,聯合國大會(193個國家)以協商一致而非投票的方式通過一項決議,提出在安理會常任理事國行使否決權後召開聯大會議並要求其説明理由。
聯合國總部 圖源:共同社
據發起決議的列支敦士登透露,常任理事國美國、英國與法國,以及日本、德國等總計80個以上國家為共同提案國。
此次的決議內容並非變更否決權制度本身,而是意在通過附加説明責任以抑制行使否決權及提升透明度。
列支敦士登常駐聯合國代表韋納韋瑟在通過前的演講中表示,“否決權伴隨有責任”,強調該措施是聯合國改革的一部分。
列支敦士登方面透露,圍繞敍利亞內戰,由於俄羅斯多次行使否決權,至少2年前就已開始籌備該決議案。美國也解釋稱,措施是考慮到多次行使否決權的俄羅斯。
決議規定,行使否決權後,10天內將召開聯大會議,要求行使國説明理由。但行使國的出席並非強制,實際是否説明仍屬自願。
(原標題:聯大通過決議:五常行使否決權後要説明理由)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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