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女性優先車廂”,為何難“優先”?| 新京報快評

地鐵“女性優先車廂”,為何難“優先”?| 新京報快評

深圳地鐵的“女士優先車廂”。 圖/視頻截圖

1月2日,一段女子在深圳地鐵“女士優先車廂”內挨個嘲諷男乘客的視頻引發熱議。

視頻裏,這位女子情緒激動,一會兒指責男乘客“都2022年了,還有男士好意思坐在女士優先車廂的座位上”,一會兒指責其他女性乘客“選擇無視”。爭議發生後,深圳地鐵表示該車廂並未禁止男士使用,讓座遵循自願原則。

這位女士的情緒非常激動,言語中有些前言不搭後語,這種極端化的表達應該是偶然性的。但也拋出了一個問題:所謂“女士優先車廂”,到底優先在哪?

地鐵設置女性優先車廂,一直以來都有爭議。在目前200多個有地鐵的城市,大多數沒有這種專門設計,北京、重慶等地都曾公開表示不設女性優先車廂;但也有些城市地鐵較為特殊,除了國內的深圳,日本東京、阿聯酋迪拜等地都有女性優先或專用車廂。

無論支持或不支持,都不難找出一堆理由來論證。支持者可以説這可以遏制針對女性的騷擾行為,不支持者也可以説這可能造成公共資源浪費,也會潛在地區別對待女性。在這件事上,或許只有“相對正確”——即綜合城市特徵、社會文化、地鐵運營狀況等,選擇一種有可行性並形成共識的方案,那麼就是合適的。

一般來講,女性優先車廂應該有明確的規則。比如,東京就明確了這是高峯時段“女性專用”,但沒有明確罰則,主要靠自覺;而迪拜就明確了進入女性車廂會被罰款,所以迪拜地鐵的女性車廂對於男乘客來説就是“雷區”,男士敬而遠之。

而深圳地鐵內的爭議,主要還是源於規則不夠清晰導致了理解上的偏差,女乘客認為女士優先“理所應當”,男乘客則認為“全憑自願”,由此就產生了矛盾。

其實,從深圳的實踐來説,對女性優先車廂也越來越趨向於一種道德倡導而非規則強制。比如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深圳經濟特區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就有專門涉及優先車廂的內容。

在徵求意見稿中,本已“規定地鐵設立的優先車廂,在高峯時段可以僅供殘疾人、未成年人、女性等有需要的人士乘坐,對於乘坐優先車廂的其他乘客,地鐵工作人員應當勸離”。

但在正式稿中這條被刪除,相關單位也解釋了原因:優先車廂“在實踐中難以操作”,且“我們已經就設立優先座椅進行了規定,有需要的人士可以使用,再在此基礎上設立優先車廂的必要性尚須進一步論證”。

而這顯然也與深圳地鐵在爭議之後的回覆是一致的:女性優先車廂並非“男士禁入”,至於讓座與否也主要是自願。這應當是目前關於女性優先車廂的標準定義。

深圳既然已經設置了女性優先車廂,那麼更應當廣而告之車廂的規則,否則這一設計就形同虛設,無法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無論人們對女性優先車廂抱何種態度,從地鐵管理部門的角度來説,地鐵內的公共秩序規則的制定到變為人們習以為常的習慣,無疑會遇到種種問題,其中使規則具備可操作性則是重中之重。

考慮到深圳是個人口體量巨大、人員往來密集的城市,這種規則告知更應該保持高頻率的狀態。比如,通過地鐵廣播或在顯著位置的廣告,告知乘客女性優先車廂的基本規則,如此才能避免因為理解偏差而產生的矛盾。

另外,初到深圳的人,可能對女性優先車廂完全沒有概念。如何在短時間內將規則清晰、簡潔地傳遞出去並取得社會共識,這也很考驗管理智慧。

所以,圍繞女性優先車廂的紛紛擾擾不啻為一個提醒:規定只是第一步,後續管理才是應當持之以恆的。

特約評論員 | 夏妍(媒體人)

編輯 | 徐秋穎

校對 | 陳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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