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黃勇
1952年2月10日,星期日,農曆正月十五日,中國傳統的元宵節。
當天上午,河北省保定市體育場人山人海,井然有序。兩萬多名幹部羣眾神色肅然,等待着劉青山、張子善貪污案公審大會的召開。中午12點,公審大會正式開始。河北省委通過廣播現場直播公審大會,全國幾百萬幹部羣眾同步收聽了正義的審判。
河北省委組織部長薛迅代表“劉青山、張子善案件調查處理委員會”,控告了劉青山、張子善的罪行,寶坻縣農民孫樹林代表災民進行控訴。當天下午1點30分,河北省人民法院院長宋志毅宣讀審判書。隨後,劉青山、張子善被押赴保定市東關大校場執行槍決。
1952年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法院組織的公審大貪污犯劉青山、張子善大會在保定舉行。新華社發
兩聲槍響如驚雷,宣示着中國共產黨對貪污腐敗絕不容忍、毫不姑息的態度,表明了中國共產黨保持黨性、維護純潔的決心,也颳起了共和國曆史上第一場全國範圍內的反腐肅貪風暴。
為什麼在共和國剛成立、各項事業熱火朝天推進時,要開展“打虎”運動?在處理劉青山、張子善時,毛澤東又説了哪兩個字?一起去看看。
一份報告
堅定了黨中央反腐肅貪的決心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東北轉入以經濟建設工作為中心,一些黨員幹部開始貪污蜕化。同時,在東北一級機關中也產生了嚴重的官僚主義,部分黨員幹部對盜竊國家財富、侵吞公產的行為熟視無睹。
1951年8月31日,東北局召開黨員幹部大會,決定在東北一級機關中開展羣眾性的民主運動,重點揭發、打擊貪污蜕化和官僚主義現象。聲勢浩大的反對貪污蜕化、反對官僚主義運動隨之展開。
不到3個月,就有3629人被揭發有貪污行為,僅東北貿易部檢舉揭發的金額就高達5億元(舊幣,一萬元舊幣相當於1元人民幣,下同),貪污現象得到有效遏制。
1951年,抗美援朝戰爭呈現長期化的態勢,為支持抗美援朝戰爭,1951年國家的全年預算比1950年增加了60%,其中總預算的32%直接用於朝鮮戰場。而未來的一年,國家計劃進行多個重點項目的建設,這都需要鉅額的資金投入。新中國面臨着一個非常尖鋭的矛盾:支出大幅度增加,但財政收入十分有限。要解決這個矛盾,增產節約是最有效的途徑。
當年10月23日,在全國政協一屆三次會議開幕式上,毛澤東提出,要開展增加生產、厲行節約的運動。隨後,增加生產、厲行節約運動在全國轟轟烈烈開展起來。
當年11月1日,東北局將此前開展的運動情況向黨中央提交了一份報告,第一次將增產節約和反貪污鬥爭聯繫起來。毛澤東閲後,敏鋭地覺察到,各級幹部貪污腐化的問題,在全國範圍內都是一個相當嚴重的存在。
此後,中央又陸續接到其他地方反映黨員幹部貪污受賄腐化墮落的報告。如北京市的報告説,在機關和企業部門中發現有貪污分子600多人,貪污金額達15億元。西南區的報告也反映説,1950年上半年,西南區發生貪污、瀆職案件2000多件,摺合110多億元,糧食200多噸。
毛澤東和黨中央深感事態的嚴重性,更加堅定了“打虎”的決心。
一次檢舉
揭開劉青山張子善巨大貪污案
1951年11月,在增加生產、厲行節約的運動中,有人揭發時任石家莊市委副書記劉青山、原天津地委書記張子善兩個高級領導幹部有巨大貪污行為。河北省委派出檢察組到天津地委立案調查,很快掌握了劉青山、張子善違法亂紀和生活腐化墮落的事實。
劉青山,河北安國縣(今安國市)南章村人,出身貧苦,幼年當長工,193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參加高(陽)蠡(縣)農民起義,被國民黨反動政府逮捕入獄。歷任冀中區任河縣委書記、八地委組織部長、地委書記、天津地委書記。1951年8月,劉青山出任石家莊市委第一副書記。
劉青山被押進公審大會會場
張子善,河北省深縣(今深州市)尚村人,學生出身,自幼家境貧寒。1933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第二年因叛徒出賣被國民黨反動政府逮捕入獄,受到嚴刑拷打,他一直沒有動搖和屈服。先後擔任獻縣縣委書記、八地委組織部長、十地委書記。1949年8月,中共天津地委和天津專署成立,張子善先後出任天津地委副書記兼專署專員、中共天津地委書記。
在和平的環境裏,劉青山和張子善經不起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蝕,逐漸腐化墮落。
1951年12月4日,河北省委在《關於開除劉青山、張子善黨籍的決議》中披露:“劉青山有幾句口頭禪:‘天下是老子打下來的,享受一點還不應當嗎?’‘革命勝利啦,老子該享受享受啦!’”張子善的揮霍鋪張程度一點也不比劉青山差,他每個月要抽八九條高檔香煙,出行非轎車不坐,兩年裏換了5輛小車。
在劉青山和張子善的影響和拉攏下,天津地區黨組織的黨風被嚴重敗壞。不少黨員幹部中瀰漫着比闊氣、比享受、比生活的不良風氣,貪污、腐敗、揮霍等現象非常嚴重。後來,天津地區14個縣鎮中,有10個縣鎮的主要領導幹部受到了處分。
一個決定
處決兩犯才可能挽救其他幹部
在劉青山、張子善案件的刑事判決書裏,記錄着他們的罪行:從1950年到1951年,僅僅一年時間裏,劉青山、張子善利用職權,盜用、貪污的錢款總計就達舊幣171億6272萬元,相當於人民幣171.6萬多元。
這個數字在現在看來,似乎並不是特別巨大。但如果按當時的標準和市場物價指數進行換算的話,這些錢可買糧食近1000萬公斤、棉布800萬尺,可供50多萬人吃一個月並做一身衣服。如果摺合成黃金,在當時可購買將近一噸。
1951年11月29日,張子善被依法被捕;當年12月2日,劉青山也被依法逮捕。12月4日,河北省委通過關於開除劉青山、張子善黨籍的決定,並報中共中央華北局批准。
河北省委又決定組成以省長楊秀峯為主任、省委組織部長薛迅為副主任的“劉青山、張子善大貪污案調查處理委員會”,赴天津專區徹查此案。
當年12月14日,河北省委向華北局提出對劉青山、張子善的處理意見:“我們一致意見處以死刑。”12月20日,華北局經研究後,向中央提出對劉青山、張子善的處理意見:“為了維護國家法紀,教育黨和人民,我們原則上同意將劉青山、張子善二貪污犯處以死刑(或緩期兩年執行),由省人民政府請示政務院批准後執行。”
面對華北局呈送的報告,毛澤東久久不語。周恩來問:“主席的意見呢?”毛澤東思慮良久,説了兩個字:“死刑。”
張子善在公審大會上受審
在公審大會召開前,曾有高級幹部考慮到劉青山、張子善在戰爭年代有功勞,向毛澤東説情。毛澤東沉思了一會兒,説了幾句話:“正因為他們兩人的地位高、功勞大、影響大,所以才要下決心處決他們。只有處決他們,才可能挽救20個、200個、2000個、20000個犯有各種不同程度錯誤的幹部。”隨後,毛澤東對身邊工作人員下命令:“凡是為劉青山、張子善講情的人,我一律不見!”
劉青山在刑前説:“拿我做個典型吧,處理算了,在歷史上説也有用。”張子善也説:“傷痛!萬分傷痛!現在已經來不及説別的了,只有接受這血的教訓!”
劉青山、張子善被執行槍決兩個多月後,1952年4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批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貪污條例》,4月21日由毛澤東正式簽發公佈。這是共和國第一部專門懲治貪污腐敗的法律條例,規定對貪污情節特別嚴重者可判處死刑。1980年1月1日,該法令失效,被新頒佈的《刑法》取代。
【參考文獻】
1.顏慧《一份報告引發的“打虎”運動》,學習時報,2019.1.25
2.《新中國反腐第一大案:警醒共和國新政權》,檢察日報,2013.12.24
3.《新中國“反腐第一刀”——劉青山、張子善腐敗案》,中國共產黨新聞網,2013.12.17
4.《共和國反腐第一案》,新華社,2019.9.7
5.王春雷《毛澤東一生不容腐敗》,學習時報,2016.9.5
6.《毛澤東鐵面無私打掉的七隻“大老虎”》,中國共產黨新聞網,2014.7.30
7.高委主編《利劍高懸——建黨以來十大腐敗案件剖析》,中國方正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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