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酒和茶,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點上面『關注』,你就是我的人了。
01
一個人憑藉自己的意願做事,即便做錯了,也怪不得別人,可以做到無怨無悔。
而如果一個人是受了別人的慫恿而犯錯,做錯事之後往往會怪別人,會説如果不認識慫恿自己犯錯的人就好了。
很多人都有過這樣的經歷,有些人經歷的只是無關痛癢的小事,而有些人經歷的則是弄丟婚姻的大事。
朋友阿哲就因為這種問題弄丟過婚姻,直到現在,想起曾經,他依然追悔莫及:“雖然我現在的妻子也還不錯,但終究跟前妻沒法比。我不止一次回想過去,如果我不背叛婚姻,如果我踏踏實實做個好丈夫,該多好啊!如果我當時能像現在一樣堅定,不接受任何人的慫恿,跟前妻過到現在,我肯定很幸福!”
一個人弄丟的東西如果無關痛癢,往往不會覺得可惜,也不會追悔莫及。但如果一個人弄丟的是很重要的東西,鐵定會後悔,因為好東西可遇不可求,之後遇到的再好,也終究會覺得不如原來那個好。阿哲的情況就屬於這種,但事情已經發生,他也只能接受人生留下遺憾的事實。
02
慫恿阿哲背叛婚姻的人,如果是個外人,他心裏還會好受一點。可悲的是,那個人是他的親弟弟,可以説,是他的親弟弟毀了他跟前妻的婚姻。
在此之前,他沒有考慮過這方面的問題,他的前妻小梅也沒考慮到,兩個人雖然有過約法三章,但只是防着外人,沒把雙方家人當外人,以至於引狼入室了都不知道。
他們結婚後讓小叔子住到家裏,一來是因為婆婆求情,二來是因為他們有一間房空着,覺得與其讓小叔子在外面租房住,不如住在家裏,無非就是多一雙筷子的事。
而事實上,這可不是多一雙筷子那麼簡單的事。首先小叔子是外人,但凡有外部因素介入婚姻,多多少少都對婚姻不利;其次,從“避嫌”的角度考慮,阿哲不該讓小叔子住在家裏;另外,同為男人,阿哲很有可能跟小叔子沆瀣一氣。
阿哲和小梅沒考慮過這三種問題,以至於問題出現的時候,根本來不及補救。
阿哲背叛婚姻,就是因為小叔子。每次小梅加班晚回家的時候,兄弟倆都會一起出去吃喝玩樂,一開始還有所收斂,還會帶飯菜回去給小梅留着。可是到後來,他們越來越放肆,非但做出了對不起小梅的事,還不認為有錯,認為只要兩個人守口如瓶,小梅就不可能發現,但這種事怎麼可能不被發現。
小梅發現以後,先是趕走了小叔子,接着就開始跟阿哲商討離婚的事。她沒有通知婆家人,怕婆婆來搗亂,只通知了孃家人,阿哲無地自容,面對來自小梅一家人的壓力,只好接受離婚。
他説從小梅發現他背叛婚姻,到之後離婚,這段時間裏他就像在做夢一樣:“以往都是在夢中做錯了事,醒來就沒事了,而那一次,我很希望一切都只是一場夢,可直到離婚了,自己一個人獨守空房了,我才知道那不是夢,我確確實實被離婚了,而且不怪前妻,全怪我自己!”
他説是隻怪自己,其實心裏最恨的是自己的弟弟,覺得如果不是留他在家裏住,如果不是受了他的慫恿,自己或許就不會背叛婚姻,就算背叛了,也不會因為怨別人而讓自己糾結萬分。
他弟弟沒敢跟母親説明實情,以至於他母親只知道小兒子被兒媳趕回家了,於是就打電話找阿哲算賬:“你媳婦瘋了嗎?憑什麼把你弟趕走?”
阿哲有氣無力回答:“她沒瘋,只是跟我離婚了!具體原因不要問我,問你身邊的寶貝兒子就知道了。我真後悔當初聽你的話讓我弟弟住家裏,如果他不來,我前妻肯定不會跟我離婚!”
不管他此時説什麼,不管他此時把責任歸咎於誰,歸根結底都是在推脱責任,好讓自己的良心不受那麼多譴責。好在他之後學乖了,再婚以後只圍着妻子轉,跟所有外人都保持距離,這才沒有重蹈覆轍。只是,過去發生的事,除非他自己不在意了,否則只要想起,他心裏就會感到遺憾。
03
阿哲過去所犯的錯,有一句話總結就是:他不懂遠離“閒人”。
每個人身邊都有很多閒人,有各式各樣的閒人,有些整天閒着沒事幹,有些總想着拉別人一起浪費生命,還有些總想着慫恿別人犯錯。
如果你自己也是閒人,讓你遠離閒人也沒啥意義。但如果你自己不是閒人,你想在做個正常人的基礎上越過越好,你想讓自己事業有成,想讓自己家庭美滿,婚姻幸福,你就應該儘早學會遠離閒人。
這種事很好理解,不管你想要事業有成,還是想讓婚姻幸福,都需要為此付出很多努力,需要花時間去經營,這個過程中,你的時間不該被分散,不該被亂七八糟的人和事所佔據,這就要求你要遠離閒人。
反之,如果你想事業有成卻不遠離閒人,你始終不會專心去經營你的事業,這樣的你是不可能在事業方面有所成就的。等到你一大把年紀了才意識到自己的寶貴時間被閒人給分散了,你免不了會後悔。
同理,如果你想婚姻幸福卻不遠離閒人,不管閒人是你的家人,還是婚外的其他人,你因為與閒人為伍而忽視了自己的妻子,忽略了對婚姻的經營,甚至跟閒人串通一氣破壞婚姻,一旦弄丟了對你很重要的婚姻,你同樣免不了會追悔莫及。
懂得“遠離閒人”的人,才是智者。這個道理不能靠別人去教你,不能讓別人盯着你去做,你應該自覺要求自己去做。短時間內,你可能覺得自己不合羣略顯另類,但時間久了你就會發現,不合羣是一種指揮,遠離閒人才能離幸福更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