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萬山一男子非法捕魚被訴 購買萬尾魚苗放生“補過”

由 甫全勝 發佈於 綜合

“我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對水生態造成了危害,我願意努力修復,自覺保護生態環境。”6月15日下午,在丹都街道撻扒洞社區長壽湖,非法捕撈案當事人李某購買萬尾魚苗放生後感嘆到,並表示真心悔過。

2020年3月,案件當事人李某在疫情期間為打發時間,購買了8個地籠,到龍生大橋水庫進行非法捕魚,在放置地籠時被區農業農村局工作人員發現後報警。隨後,銅仁市公安局萬山分局將李某以涉嫌非法捕撈罪移交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考慮到李某無魚獲,且其本人願意賠償,檢察機關通過評估後,為節約司法資源,提高辦事效率,沒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而是選擇了讓非法捕撈犯罪行為人購買價值5000元的魚苗進行生態補償“增殖放流”。相對以前單純的刑事處罰,生態補償制度,更能加強對生態環境的修復作用,也能對非法捕撈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6月15日下午,萬山區檢察院聯合區農業農村局、萬山公安分局、水務局等職能部門在丹都街道撻扒洞社區長壽湖舉辦了增殖放流活動,以恢復非法捕撈行為造成的漁業資源及生態環境破壞。

“懲戒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本意,實際上,我們這樣處理也是教育廣大漁民愛好者,在錦江河流不管是支流還是主幹道,一律不允許電、炸、毒、網魚這些行為,一旦有就會構成犯罪”。自2020年1月1日起,農業農村部宣佈,長江流域的332個自然保護區和水產種植資源保護區全面禁止生產性捕撈。長江流域各地的重點水域也相繼進入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時期。非法捕撈行為將嚴重損害長江流域漁業資源,破壞生態環境,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為進一步加強對生態環境的保護,在此我們也呼籲廣大市民提高法律意識,注重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保護,打擊非法捕魚,愛護水環境。

來源:銅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