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馬完賽之後,我徹底愛上了跑步。
在參加馬拉松之前,跑步對我來説,只是減壓的一個工具,每一次跑步都是對自我的一種挑戰和超越。那時還沒完全感受到跑步帶給我的快樂。跑量不算大,配速也很一般。但很好地緩解了我的壓力。
備戰馬拉松的過程中,發現了跑步的樂趣。每次跑完之後都很開心。幾乎在同時,看到李荷西在文章裏寫的,跑步其實是在和自己的身體談戀愛,跑到HIGH點之後,身體會分泌多巴胺,當然會感到快樂了。
馬拉松比賽,讓我認識了很多熱愛跑步的小夥伴們。大家一起打卡,相互鼓勵,快樂運動。
我始終相信,人和人之間是存在磁場的。就像,有的人,見一面,就知道彼此是一路人。共同的愛好,讓我們成立了一個蝸牛小分隊。
為什麼叫蝸牛小分隊呢?
有跑友在大蜀山附近跑出了蝸牛和玫瑰花的路線,有小夥伴按照地圖提示去跑了,我們覺得挺有意思,於是,很隨意的約了一天下班後去跑蝸牛線路,於是就有了我們偶然又必然的蝸牛小分隊。
跑步是一場和自己的生理以及心理的較量。一個人跑步,會有點兒枯燥。而一羣人跑,感覺時間過得很快而且比較輕鬆。一路跑一路聊,很快就畫了一隻蝸牛。
隊裏的幾位大神為了帶我們跑,特意放慢速度,以我們能跟得上的配速跑,隊長帶路,還有小夥伴在後面跟着,以防有人被落下。
愛運動的人不分職業和性別,都積極樂觀向上。和他們在一起,樂觀如我,也深深地被感染了。
來感受一下我們畫的蝸牛。
特別喜歡一句話,人醜就要多讀書,人胖就要多運動。
畫完蝸牛之後,和小夥伴騎車回家,似乎這座城市的夜生活才剛剛開始。小攤上,吃着燒烤聊天划拳的人們;馬路上,剛從超市或電影院出來的人們,一路走着笑着;
人活着,最大的敵人其實是自己。而跑步,是在和自己賽跑。和里程以及配速無關,每一次奔跑,都是對生命的極致體驗。
跑步讓我變得更加自信,是呀,連馬拉松都跑了,還有什麼好怕的!
認真虔誠地在心底默默許個願,努力成為想要成為的人,活成自己喜歡的模樣,成為喜歡的人的驕傲!
嗯,路就在腳下,努力奔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