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鍾曉璐 實習記者 苟春
近日,成都金牛法院採用在線訴訟模式,通過遠程開庭成功化解兩家企業案值700萬元的買賣合同糾紛,有效降低當事人訴訟成本,提高了訴訟效率。
該案原告系物資公司,2017年至2018年先後與被告工程公司簽訂兩份《碎石料採購合同書》,約定原告向被告供應碎石,合同價分別為1080萬和700.37萬元,合同總價為暫定價,依據實際供應情況再做調整。
截止2018年10月,原告依照合同供應了共計價值1850.77萬元貨物,但被告卻未按約付款,截至起訴時,仍欠653.77萬元未付。
收案後,該案承辦法官發現該案涉案金額較大,賬目複雜,隨即聯繫原、被告進行對賬協商。開庭前,在承辦法官的積極調解釋法下,雙方當事人互相體諒,原告自願調低違約金,將違約金利息按照存款利率計算,被告也對原告的訴訟請求與事實理由均予以了認可。
由於原告其訴訟代理人與原告本人因個人原因分處陝西、西昌兩地,在承辦法官及雙方當事人均確認雙方證據真實性的情況下,為儘快解決雙方糾紛兑現各自權益,在前期雙方協商良好並徵得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承辦法官採用雲庭審遠程審理該案,使雙方當事人在庭審中發表各自意見,居中協調雙方利益,最終解除了當事人疑慮,並使雙方達成判後和解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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