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松韻名譽權案勝訴,被告今日公開道歉並賠償2萬元
6日,演員譚松韻委託的律師在微博發表聲明,稱譚松韻網絡侵權責任糾紛(名譽權)案件勝訴。在一份律師聲明中顯示,2020年2月,某網絡用户發佈了一篇造謠、誹謗譚松韻的文章,涉及虛假事實,內容嚴重侵犯了譚松韻的名譽權,導致其名譽被損害。北京互聯網法院最終判決被告向譚松韻道歉,並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經濟損失共計20100元整。隨後,侵權人在其賬號發佈了道歉信,信中稱:本人於2020年2月6日在今日頭條平台“娛記在線”賬户發表了損害譚松韻女士名譽權的不實信息,給譚松韻女士造成了不良的負面影響。在經北京互聯網法院審理判決後,本人深刻意識到發佈不實信息的嚴重性,本人對侵權行為給譚松韻女士造成的傷害深表歉意!本人在此向譚松韻女士公開致歉,承諾今後將謹言慎行,懇請譚松韻女士予以諒解!對此,不少網友表示支持:“支持松韻維權!”“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應該受到懲罰,”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黃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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