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張馳
10月12日上午,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有關情況。
發佈會介紹,此次改革將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燃煤發電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通過市場交易在“基準價+上下浮動”範圍內形成上網電價。燃煤發電市場交易價格浮動範圍由現行的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擴大為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目前,已經有約70%的燃煤發電電量通過參與電力市場形成上網電價。此次改革,明確推動其餘30%的燃煤發電電量全部進入電力市場。”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司長萬勁松表示,此次改革在“放開兩頭”即放開發電側上網電價、用户側銷售電價方面取得了重要進展,標誌着電力市場化改革又邁出了重要一步。
“有利於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作用,讓電價更靈活反映電力供需形勢和成本變化,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燃煤發電企業經營困難、激勵企業增加電力供應,抑制不合理電力需求,改善電力供求狀況,更好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副司長、一級巡視員彭紹宗表示。
萬勁松介紹,為保障改革平穩實施、落地見效,將全面推進電力市場建設,健全電力市場體系,加強與分時電價政策銜接,加快落實分時電價政策,出台尖峯電價機制,做好市場交易與分時電價政策的銜接。為避免不合理行政干預,要求各地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政策推進電力市場建設,對市場交易電價合理浮動不得進行干預。同時,加強煤電市場監管,及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維護良好市場秩序,指導發電企業特別是煤電聯營企業合理參與電力市場報價。
據瞭解,在有序推動工商業用户全部進入電力市場,按照市場價格購電,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的同時,將保持居民、農業、公益性事業用電價格穩定。居民(含執行居民電價的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社區服務中心等公益性事業用户)、農業用電由電網企業保障供應,保持現行銷售電價水平不變。“此次改革,特別強調要保持居民、農業用電價格的穩定,對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沒有直接影響。如果市場交易電價上浮,會在一定程度推高企業特別是上游生產企業用電成本,對工業生產者價格指數(PPI)有一定推升作用,但改革措施有利於改善電力供求狀況,更好保障企業用電需求,促進企業平穩生產、增加市場供給,有利於物價穩定。總體來看,此次改革對物價水平的影響是有限的。”彭紹宗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