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給法院送錦旗?一次善意的執行,挽救了國家發明專利

被執行人給法院贈送錦旗的實屬少見。被執行人王先生將錦旗送到北京四中院承辦法官的手中,激動地不停致謝,七十多歲的老人開心得像個孩子。9月9日記者從四中院獲悉,該院制定切合實際的執行方案,善意、文明執行,最終維護了申請執行人勝訴權益,同時助力民營企業創新發展,實現了當事人“雙贏”局面

錦旗贈送者王先生是四中院一起案件的被執行人,也是一家技術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帶領團隊研發的漢字對稱碼獲得國家發明專利和行業標準,引來大量投資。2018年因股權轉讓糾紛,王先生被蔣某起訴,四中院判決王先生限期償還蔣某300餘萬元,蔣某將其持有技術開發公司10%的股權退還王先生。因王先生到期未履行,蔣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四中院查詢王先生名下財產,但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承辦法官與王先生取得電話聯繫。王先生表示,他研發的生僻漢字對稱碼正在經國家核准,很快將獲批國家標準,這在該領域是首創,將有很大發展空間,他也正與某地方政府洽談合作事宜,將共建科研基地,合作成功後將如數償還蔣某欠款。

法官得知,王先生是原某雜誌副主編,退休後致力於研發生僻漢字輸入法,其研發成果將填補我國該領域空白,對我國出版行業意義重大。但因當前資金鍊斷裂,王先生暫時無法還款

根據案件情況,若單純對被執行人採取強制措施或凍結、拍賣其持有的股權,既難以實現蔣某的勝訴權益,又可能會導致王先生的研發項目就此停止、企業無法繼續運行,並非最佳方案。最終,在保障蔣某合法權益的基礎上,四中院提出了“放水養魚”的執行方案,即不凍結王先生持有的股權,為其科研事業發展提供空間,促成其儘快還款。王先生也表示,待某地方政府投資款到賬後立即還款。

其間,承辦法官積極與王先生保持聯繫,每週詢問工作進展,督促其儘早履行,同時為其洽談提供便利。最終,王先生科研成果獲批國家標準,科研基地得以建成,多家政府機構及企業與其達成合作意向,王先生連本帶息如數償還蔣某。蔣某向四中院致謝。

案款全部到賬後,王先生也給法官打來電話:“感謝您一直相信我、鼓勵我,要不是您的幫助,我的項目就不會這麼順利。如果有機會,希望能邀請您參與我們後續與政府機構的洽談會。”

隨後,王先生將載有“法官一身正氣秉公執法 企業信心百倍創新發展”的錦旗送到承辦法官的手中。“感謝四中院幫助我們民營企業發展,困擾我多年的糾紛終於解決了!”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973 字。

轉載請註明: 被執行人給法院送錦旗?一次善意的執行,挽救了國家發明專利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