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圖片來源:CFP)
央廣網北京4月7日消息(記者王逸羣 白傑戈)據中央廣播電視總枱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4月4日下午,山東棗莊市中區某廣場上的一座充氣城堡被風吹翻,導致一名女童身亡,媒體在標題中用了“痛心!又是它!”“6年25次”這樣的關鍵詞,形容類似事件出現的頻率和讓人揪心的程度。實際上,2019年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就已經發布了《充氣式遊樂設施安全規範》(簡稱《規範》)國家標準,也對設施的錨固和壓載系統提出了明確要求。
《規範》明確要求,充氣式遊樂設施應配有錨固系統或壓載系統,使其能夠固定在地面上,同時還提出了在户外使用的充氣式遊樂設施每個錨固點及其組件至少應當承受多大的拉力等。然而,為什麼有了這麼具體而細緻的標準,慘痛事故依舊屢屢發生?充氣城堡的監管存在哪些空白?
6日,記者在電商平台依然可以找到銷售充氣城堡的商家。上海一家充氣製品有限公司的產品除了充氣城堡,還有充氣攀巖牆等趣味運動會充氣道具。工作人員説,據他們瞭解,相當一部分充氣城堡出現事故,都跟大風天氣下沒有充分固定有關。“一般底下都會固定沙袋,只要把它的重量固定好,是不會有這種問題的。”
廠商工作人員介紹,一個佔地100平米的充氣城堡,在不充氣的情況下就有300公斤重。
記者:從產品設計來講,一般理論上可以抵抗多大的風力?
工作人員:它這個都是室外的。説實話,一般風超過四五級就不適合在室外玩了。我們比較建議四五級風以上就不要放在室外。沒風也得固定,因為這個東西畢竟是小朋友玩,安全措施肯定要做好。
充氣城堡看似很大,為什麼怕風?重慶大學土木工程學院院長、“結構風工程與城市風環境”北京市重點實驗室學術委員會副主任楊慶山解釋,因為充氣城堡的外形一般為不規則形狀,遇風後很容易產生繞流,進而引發向上升力。“在傾覆過程中它的形狀就會改變,形狀改變後作用在上面的力也會發生變化,受力可能就會增加,向上的力會增加,充氣城堡就會被‘吹起來’。”
2019年發佈的《充氣式遊樂設施安全規範》明確,雷電、雨、大霧、雪霜等惡劣天氣或風速大於8m/s時,禁止使用充氣式遊樂設施。但楊慶山指出,即使在弱風天,户外場所因周邊環境的複雜性,依舊可能會產生局部強風,所以天氣預報的風速不能完全等同於充氣城堡使用的“安全風速”。“氣旋在空氣中看不到,有時候會產生局部風。比如兩個高樓中間會產生‘夾道風’,別的地方沒有,這個地方風挺大,局部風也有局部增強的情況。因此遊樂場所的選擇也要仔細甄別,觀察是否容易產生局部強風。”楊慶山説。
有媒體的不完全統計顯示,即便在2019年7月《充氣式遊樂設施安全規範》發佈之後,仍然有河南孟州、內蒙古包頭等地發生大風掀翻充氣城堡,導致兒童死傷的事件。一部分原因在於,這個包含了風險評估、場地要求、緊急情況處理等多項技術要求的安全規範,只是推薦性標準,不是強制性標準。一些地方的充氣城堡並沒有按照規範設置足夠的錨固點、緩衝帶。
上海一家充氣製品有限公司受訪負責人李先生打比方説,即便是買了質量過關的汽車,危險駕駛仍然有損安全。但他也坦言,充氣式遊樂設施的種類多樣、製作水平不一。這類產品的主要買家來自中西部地區的二、三線及以下城市。買家在諮詢和購買過程中,最看重的並不是安全和質量。“他們第一考慮的是款式,第二考慮的是價格,第三考慮的是質量。”
山東某市一位出售二手充氣城堡的賣家坦言,他在村鎮夜市、小區內擺放的沒有合格證書的充氣城堡特別受孩子們的歡迎,一晚上最多能賺800多元,無需備案和經營許可證,只要給村裏交一點兒衞生費或者給小區保安買盒煙就行。
賣家:我就找個小區,小區小孩多,充氣城堡往那一放,頂多給保安送盒煙就行。這個在村裏夜市擺不用備案,村裏自己收個衞生費就行。
記者:你不用管營業執照什麼的嗎?
賣家:不用。
這位賣家透露,這款從淄博某廠購買的“三無”充氣城堡,沒有任何安全錨固或壓載系統,價格比正規產品便宜一半多。
賣家:我這個出廠的時候就啥也沒有,廠家寄來的時候就有一個鼓風機和補丁包。
記者:你圖便宜買了一個“三無”產品啊?
賣家:要是買正規牌子的,按照我這個尺寸,50平方米的,得20000多元,我這個原價不到9000元,便宜一半多。
江蘇某地的一位充氣城堡經營者告訴記者,雖然他們也不太清楚充氣城堡具體歸哪個部門管理,但是隻要賺錢就管不了那麼多。他説:“擺起來生意還是很好的,第一天晚上7點擺起來,到10點收攤,才3個小時就賺了300塊錢。這邊是每個小孩子10塊錢,讓他玩個夠。至於誰來管,應該問村裏面的,我們這邊好像沒人管。”
充氣城堡發生事故,廠家和經營者如何擔責?
中消協律師團律師李斌表示,如果廠家生產的充氣城堡產品本身存在缺陷,或者雖然質量合格沒有不合理的危險,但是沒有充分警示説明正確使用的方法、如何防範危險發生,就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而經營者也要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的消費環境。他説:“如果經營者沒有履行進貨查驗、正確安裝使用、定期維護保養相關義務,在一些大風天氣下發生掀翻,造成一些孩子死亡、受傷等事件,那他就要承擔侵權責任,這種情況下就不能認定這些風屬於不可抗力。”
根據《特種設備目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遊樂場內大家熟悉的飛行塔、摩天輪等都屬於大型特種設備,需要接受定期強制檢驗。雖然近年來,有些充氣城堡的體積越來越大,但在法律層面還不屬於“大型遊樂設施”的範疇。李斌律師指出,相關領域立法空白或標準缺失給監管部門帶來了執法依據不足的尷尬。他説:“對於不屬於特種設備,沒有辦法納入嚴格監管這個範圍當中的一些充氣城堡,如果它的質量、高度、體積達到或者接近能夠納入特種設備監管範圍內的比如摩天輪這樣一種狀態,那麼應當參照特種設備進行管理,包括登記註冊事先審查、定期檢驗、事中督促等,如果到了一定年限,就應該強制報廢。”
李斌律師補充,《充氣式遊樂設施安全規範》屬於推薦性國標,並非強制施行。他建議儘快將相關標準規定上升為強制性國家標準。
縱橫點評:
對於充氣城堡,一方面我們要強調監管和標準的制定,生產者、經營者和市場監管部門,少了誰的努力都不行。另一方面,我們也要注意到,充氣城堡“不好管,但是好掙錢”,尤其是報道中提到的村鎮夜市,充氣城堡備受孩子們的喜愛,這是否意味着那裏的孩子們娛樂設施貧乏?
“不好管”的充氣城堡,能不能用更安全的娛樂設施來替代?讓孩子們玩得開心的同時,又沒有生命健康之憂。比如,禁止面向兒童經營的室外充氣式遊樂設施;或者退一步,將充氣式遊樂設施區分為室內和室外,分別制定推薦性國標和強制性國標。總之,無論如何,不能任由這樣的悲劇繼續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