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完保險,你會做哪些事呢?
相信一般人都會説:肯定是查看電子保單有沒有收到,確認一下上面的信息有沒有錯。
然後,沒有然後了。。。。
其實投保之後有件很重要的事,往往被大家忽略了,那就是:
一定一定要通知家人,這份保單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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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前幾天小開同事身邊發生的真實案例:小開同事有個同學,我們叫他小a。
小a的爸爸因為意外突然去世,後來小a在收拾家的時候,忽然發現爸爸的書架裏夾着一張保單,保單的被保人是媽媽,但是這張保單已經過了復效期,失效了。
這份保險是在幾年前投保的,投保之後,小a的爸爸並沒有告訴家裏,家人並不知道這份保單的存在。
當時小a的媽媽身體比較健康,是可以投保的,但是就在去年,小a媽媽查出糖尿病,已經無法投保其他保險產品。
加上爸爸的突然離世,讓小a瞭解到保險的重要性,所以他非常希望這份保單可以繼續生效,於是打電話告知保險公司當時的情況,希望保險公司可以繼續承保。
但是很可惜,保險公司拒絕了他的請求,因為確實已經過了復效期,保單失效了。。。。
如果能夠再點知道這份保單的存在,可能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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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默失效還算是好的,有種情況更糟糕。
假設某天咱們發生意外,或者忽然昏迷不醒,而咱們買的保險根本還沒來得及跟家人説,
那咱的保險,幾乎就打水漂了。
因為除了某些重大災難,保險公司是不會隔三差五看看被保人情況如何的,如果不主動申請理賠,保險公司很難知道被保人已經出險。
最糟糕的是,保險對於理賠申請還有時效要求,有的保險產品會有專門的約定,比如下面這款意外險就比較嚴格,要求意外身故必須在24小時以內報案:
而且《保險法》第二十七條也有對索賠時效的規定:
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喪失。
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喪失。
所以一旦錯過了,就真的錯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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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u一天的費用,不用我多説,相信大家也知道。
如果不想在有保險的情況下,還讓家人迫於經濟壓力對您放棄治療,那麼請在投保之後,及時通知您的家人:
“我有保險,萬一發生點啥事兒,還可以再搶救一下。”
想了解更多投保知識,記得給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