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萬“借款”的背後

“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300萬元用於營利性活動,其行為已構成挪用公款罪。”近日,南京市建鄴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南京市某國企原總經理王某犯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

關於王某涉嫌職務犯罪案件,因為前期工作比較紮實,移送司法機關時十分順利。而在審查調查階段卻頗費周折,至今我還印象深刻。

2019年上半年,在收到移交的問題線索後,我們立即成立核查組,對反映王某挪用300萬元公款問題進行核查。

“那300萬元是我們單位對外借款,你們不信可以去查。”王某信心十足地提供了“借款”合同,所在單位研究“借款”事宜的會議記錄,以及還款的賬目。

“初次談話就一股腦交代問題,似乎有些反常。”案情分析會上,大家先後提出了相同質疑,“説不定是障眼法,他想轉移我們的視線。”隨後,核查組及時調整方向,決定對所謂的“借款”一查到底。

“按照他的説法,這300萬元的‘借款’明明是借給一傢俬營公司的,但為什麼回款是從陳某的個人賬户轉過來的?”在核查該國企財務賬目時,我們發現了“蹊蹺”的銀行轉賬憑證。

當晚,我們針對這些疑點召開研討會,並連夜制定核查方案。第二天一早,我們兵分三路,第一組核實還款人陳某的真實身份,第二組赴“借款”公司所在地瞭解情況,第三組找王某再次談話。為了避免打草驚蛇,三個小組同時開展行動。

“這個嘛……”當我們提到還款人賬户姓名時,王某神情有些慌張,説話也吞吞吐吐,“他們畢竟是私企,偶爾通過個人賬户轉賬也很正常。”

很快,其他兩個小組也傳來消息,經核查,原來還款人陳某就是王某的妻子;調取“借款”公司的工商登記資料,令人驚訝的是,王某竟然是該公司的最大股東。隨着調查不斷深入,王某精心編造的騙局被一一揭穿,300萬“借款”的謊言瞬間土崩瓦解。至此,王某挪用公款的職務犯罪問題徹底浮出水面。

“説到底都是一己私利在作怪,看着別人掙大錢,自己也想暗地裏成立公司撈一把,所以就動了挪用公款的念頭。我自以為做得天衣無縫,沒想到還是被你們查出來了。這都是咎由自取,我願意接受懲罰。”面對眼前的證據,王某交代了他挪用公款的全部事實。

經查實,2018年1月,王某偽造了300萬元的借款合同以及單位研究借款事宜的會議記錄,企圖掩蓋挪用公款用於營利的違法犯罪事實。為了掩人耳目,王某還通過變更私營公司股權的形式,順利持有公司51%的股份,成為該公司的幕後實際控制人。但人算不如天算,王某本想挪用公款賺大錢,結果300萬元投資失敗,其公司也無力歸還。2019年1月,南京市委巡察組即將進駐該國企,王某擔心事情敗露,這才通過他妻子的個人賬户,補上了300萬元公款的窟窿。

2020年2月,王某被開除黨籍,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判決作出後,該國企與王某解除勞動關係,予以開除。

隨後,針對此案暴露出來的問題,我們會同聯繫該國企的派駐紀檢監察組抓好以案促改,要求舉一反三查找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推動源頭治理;修訂完善並督促嚴格執行請示報告、財務管理等一系列規章制度,使業務流程形成管理閉環;用身邊人、身邊事開展警示教育。(鄭翔)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來源:清廉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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