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晚,“泰國殺妻騙保”案有了最新進展,泰國第八區中級法院改判被告人張軼凡由無期徒刑變為死刑。對於此判決,被害人張潔的家人表示欣慰,但其家人表示該案並未因此完結,除了張軼凡死刑仍有法律程序要走之外,他們還打算向保險公司追責,希望遏制類似事件的發生。
2018年,天津男子張軼凡帶着妻子張潔和20個月大的女兒去泰國普吉島遊玩,張潔被發現死在酒店泳池中。後張軼凡被泰國警方認定為嫌疑人,其最終承認了在酒店泳池內將妻子殺害的事實。後張潔家屬發現多張保險單,總保額達3000萬元。
2019年12月24日,普吉法院一審宣判張軼凡無期徒刑。在受害人張潔家屬上訴後,泰國中級法院否定了初級法院的判決,同意受害人家屬上訴請求,改判被告死刑。
受害人張潔家屬的代理律師、泰國尼采國際律師事務所方文川律師介紹,根據泰國的法律,被告張軼凡還可以向高級法院上訴,中級法院同意他請求上訴的可能性很高。而即便中院不同意其上訴請求,被告也還可以向國王請求減刑,所以雖然中級法院改判其死刑,但能否執行還很難説。
據其介紹,泰國雖然仍有死刑但大多都是毒品案,且被執行人絕大部分都是泰國人,殺人案被判死刑的概率很低,而被判死刑後執行的更少。據其統計,最近二十年來被執行死刑的不到20例,絕大部分都是毒品案,只有1起是兇殺案和1起姦殺案的被告人被執行死刑。
據瞭解,目前被害人張潔的父母生活狀態基本恢復正常,死者的女兒由二老供養,也成為兩位老人的生活寄託。
對於該案,死者父親張仁儉表示他們除了希望泰國方面繼續嚴懲張軼凡之外,還將向保險公司追責。作為受害人家屬,他們很難理解鉅額保險可以不經過保險人的同意和認可就簽訂,被保險人死亡後,所有涉事保險公司不慰問家屬、不協助和配合提供犯罪嫌疑人有關保險合同簽訂過程的證據、至今未受到監管機關的行政處罰,這些都是家屬無法理解和接受的事情。遏制類似悲劇事件的再次出現,也是保險業的責任。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張子淵
編輯/白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