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豐收
成立7年後,國內投影機第一品牌極米在今年正式向IPO發起衝刺。
但是6月1號剛進入問詢階段後,極米就收到了來自峯米科技提起的專利侵權訴訟。
6月3日,峯米科技發佈公告稱,已向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關於極米科技旗下主營核心產品侵犯專利權的《民事起訴狀》,要求停止侵權,並賠償總計4600萬元。該案件已立案暫未開庭審理。
這場選在IPO關鍵時期的專利訴訟,對極米來説無疑成了一件棘手的事,也讓上市出現了變數。
極米核心產品被指專利侵權
峯米索賠4600萬
公告顯示,涉案專利號為ZL201110086731.9,發明名稱為“高亮度激發方法及基於光波長轉換的發光裝置”,峯米科技系該專利的專利權人。
峯米成立於2016年,是光峯光電和小米科技聯合成立的小米生態鏈公司。
峯米科技表示,被告極米科技的侵權產品Z6系列型號投影儀包括Z6和Z6X所採用的技術方案完全落入涉案專利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構成侵權。峯米科技認為,被告極米科技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實施涉案專利,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一條之規定,應當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法律責任。
據此,峯米科技請求法院判令極米科技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即停止製造、銷售、許諾銷售侵害涉案專利權的Z6系列型號投影儀,並立即銷燬專用於製造被訴侵權產品的模具和設備,銷燬庫存侵權產品,賠償原告經濟損失4500萬元,以及維權合理支出共計100萬元,合計4600萬元。
據悉,Z6系列型號投影儀是極米旗下的主打產品,在剛剛開始京東618取得了亮眼的銷售成績,在家用投影機產品銷售榜單的前五位中,Z6系列就佔了兩席。
據悉,“Z系列”產品,佔極米科技2019年營收的29%左右。選在618以及上市問詢的這個時段發起專利訴訟,不少人認為峯米科技可謂“用心良苦”,而這對極米的無疑是一次重擊,以此帶來的影響也更復雜。
上市途中遭遇訴訟
擊中佔營收1/3的Z系列產品
公開資料顯示,極米科技成立於2013年,隸屬於成都極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年後就成為中國投影機第一品牌,終結了外資品牌在中國市場稱霸15年的局面。
極米也獲得了資本的青睞,從2014年到2018年已獲得了多輪投資,投資方包括百度風投、經緯中國等。
走過7年,極米發起上市衝刺。5月8日,極米科技正式向上海證券交易所遞交招股説明書,擬科創板掛牌上市。
極米科技計劃在IPO中總計募集12億元,主要用於智能投影與激光電視系列產品研發升級及產業化、光機研發中心建設、企業信息化系統建設以及補充流動資金。
根據招股書中數據顯示,2016年和2017年極米出貨量分別位居國內投影設備市場第四和第二,2018年公司出貨量首次位居中國投影設備市場第一,市場份額達13.2%;2019年,公司出貨量繼續保持中國投影設備市場第一,市場份額為14.6%。
招股書還顯示,在2018年和2019年中國投影市場單品銷量TOP10中,極米產品分別佔4款和3款,其中極米Z6連續成為2018年和2019年中國投影市場銷量最高的產品。
在2017年至2019年的報告期內,極米科技以Z6系列為主打的Z系列智能微投產品營收分別達到了2.88億元、4.16億元和5.73億元,佔其當年營收皆在30%左右。
峯米狙擊時機“刁鑽”瞄準“618促銷”和“上市問詢”
而峯米這次侵權訴訟就是對準極米的核心產品Z6系列,還瞄準了“618促銷”和“上市問詢”兩個關鍵時間點。
目前雖然極米科技侵權案沒有被“落實”,但由於訴訟必定是漫長的,會延緩極米的上市進程。
而如果一旦侵權一事被“認定”,根據新電商法實施“無商標,無專利,無版權”產品面臨強制下架和賠償的規定。
這對花重金參與618和對上市有熱切期望的極米來説,無疑是重擊。
面對峯米科技突然而來的專利訴訟,極米科技相關人員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採訪時表示,此前對此事並不知曉,並稱“我們也是通過公開信息知道了這件事,目前正在等待法律文書的送達。”
極米科技還表示已經向國家知識產權局遞交了涉訴專利的無效宣告請求,後續進展會及時披露。
但據媒體報道,接近峯米科技的有關人士對極米不知情的説法並不認可,其坦言早在2019年12月,峯米科技的母公司光峯科技便向極米科技方就侵犯專利權的問題發出過律師函。
此外,上述接近峯米科技的有關人士透露,在其去年12月中由峯米科技控股公司光峯科技委託律所向極米科技發出的律師函中,共提及極米科技製造、銷售或許諾銷售的15款激光電視產品及投影儀產品涉嫌侵犯光峯科技多達33項合法有效的專利權,而這些侵權行為至今也未獲得實質性解決,亦不排除此後由此出現更多針對極米科技專利侵權的訴訟。
重營銷,輕技術?
研發費用佔比僅3%
公開信息顯示,極米科技有29條自身風險,其中有多宗“網絡購物合同糾紛”,均牽涉到消費者起訴極米科技技術不達標和虛假宣傳。
同時,2020年4月7日、2019年12月16日、2019年10月25日、2019年10月16日、2019年8月5日、2019年6月27日、2019年6月17日,北京、四川、廣西三地多家法院發佈極米科技為被告的開庭公告,案由均為“網絡購物合同糾紛”。其中,在一起糾紛中,消費者稱以6399元的價格購買極米科技的一款投影儀後,經過權威機構檢測發現技術不達標,認為存在欺詐,故向極米索賠。
後經審理,法院認為極米科技宣傳的技術指數與檢測報告的數據相差較大,應認定極米科技存在欺詐,因此判決極米科技向消費者退還貨款6399元,向何某賠償19197元並交付檢測費1000元。
在另一起糾紛中,消費者在極米科技天貓旗艦店購買了十台單價為4999元的投影產品,合計49990元。
但消費者發現,產品實際的性能與宣傳文案存在較大差異,法院認定極米公司存在欺詐,要求極米承擔相應的責任。法院支持了消費者要求極米退還貨款49990元的請求。
有分析認為,極米的法律風險背後是技術上的投入不足。
極米招股書顯示,從極米科技歷年費用來看,銷售費用佔比始終遠高於研發費用佔比,且增長速度更快。從2017年到2019年,公司銷售費用佔比從10.92%增長到12.24%,研發費用佔比則從3.31%增至3.83%。
而同行業的峯米近三年的研發投入佔營業收入的比例均為10%左右。而事實上,光峯科技近年來和市面上多個投影友商都有“專利技術戰”,包括日本卡西歐、台達電子等品牌。
尤其去年光峯科技剛登陸科創板之時,也遭到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專利官司“精準阻擊”。
其實,IPO前因專利被狙擊的也時有發生,比如當年蘇州恆久已通過IPO申請,因招股説明書和申報文件中披露的全部5件專利及2件專利申請的法律狀態與事實不符,而最終被撤銷IPO資格。
現在光峯科技對極米的專利訴訟就像是在重演當年自己的境遇,不管結果如何,光峯科技都能收穫足夠多的曝光度,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