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關於禁止海上非法垂釣及全力清理整治礙航行為的通告

由 都超英 發佈於 綜合

為保障轄區海域通航安全,維護海洋開發秩序和漁業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礙道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01、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侵佔航道、航路、錨地、港口進行非法養殖及妨礙通航安全的行為,違者將依法進行清理,所造成的損失由違規佔用海域的非法養殖設施及礙航設施所有人承擔。

02、嚴禁遊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以及“三無”船舶非法從事海上垂釣、捕撈生產等,違者將依法予以扣押、沒收船舶。

03、嚴禁使用漁業船舶違章載客出海遊釣,違者依法嚴厲處罰,情節嚴重的,將吊銷漁船證書、證件。

04、所有出海船舶、人員、作業行為應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港口、船舶管理的法律法規,進出港須按要求報備,持證作業,並自覺接受海警、公安、漁業、海事、邊檢等有關執法部門檢查。

05、嚴格落實船東、船長主體責任,船舶在海上作業期間,嚴禁拆卸、破壞、屏蔽北斗定位等通訊導航設備,嚴禁非法從事或參與船舶建造、維修、改裝業務,嚴禁“三無”船舶出海作業。

06、凡違反本通告規定載客出海垂釣及存在礙航行為的,由海上執法機構依法查處;凡在執法過程中妨礙公務的,由公安、海警機關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07、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本通告規定,積極向漁業、執法、海事、公安、海警等海上執法機構舉報相關違法行為。

08、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煙台高新區海上安全生產指揮部

2022年10月7日

來源:煙台高新

【來源:煙台廣播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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