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總理説馬最高元首批准解散國會

本文轉自:新華網

  新華社吉隆坡10月10日電(記者毛鵬飛 汪藝)馬來西亞總理伊斯邁爾10日發表電視講話説,最高元首阿卜杜拉已同意他的請求,批准解散國會,準備舉行新一屆大選。

  伊斯邁爾當天在位於行政首都普特拉賈亞的總理府發表電視講話説,上屆大選以來,由於馬國內政治不穩定,總理數次更替,再加上新冠肺炎疫情,國家社會經濟和政治受到嚴重衝擊。新一屆大選的提名日、投票日及相關事宜將由選舉委員會決定。

  馬來西亞上屆大選於2018年舉行,其產生的第14屆國會任期到2023年。總理有權在任期結束前隨時尋求解散國會。根據馬來西亞法律,大選投票須在國會解散後的60天內舉行。

  馬來西亞國會是國家最高立法機構,由上議院和下議院組成。下議院議席共222個,每屆議員任期5年,由大選選舉產生。上議院設70個議席,由全國13個州議會各選舉產生2名議員,其餘44名議員由最高元首根據總理推薦委任,任期3年,可連任兩屆。通常在下議院取得多數席位的政黨可以組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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