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因污染超標被指責 交通及工業排放成主因
中國經濟網綜合外電報道 當地時間週四(6月3日),歐盟法院在一項裁決中指出,“2010年至2016年間,德國污染物排放持續超標,如空氣中二氧化氮含量就始終超過限值。”
早前,歐盟法院法官也曾指責法國和英國污染物排放持續超標。早在2018年,歐盟委員會就對英國、德國和法國等成員國的空氣問題進行過指責,表示這些國家空氣未能達到氮氧化物的限量標準,而氮氧化物的排放主要是由道路交通和工業造成的。
聚焦至德國,2018年,德國爆發了一場針對市區空氣污染的訴訟“浪潮”。多家法院表態,地方政府需要給出改進方案,包括禁止老舊、環保不達標的柴油車駛入污染最嚴重的街道。
對此,有德國政府高層官員表示,德國的降低污染排放政策已取得了重大成功,“德國並不是通過廣泛禁行,而是通過鼓勵銷售低排放汽車、對技術進行創新,以及改造當地公共交通工具來實現這一目標。”(中國經濟網記者 郭躍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