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層級代理發展下級賺取高差價,米友圈科技捲入傳銷風波

由 度方針 發佈於 綜合

因涉嫌傳銷,母嬰新零售平台杭州米友圈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米友圈”)被凍結10億元現金。11月23日,米友圈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稱,公司已啓動應急預案,確保日常經營管理不會受此影響。

公開資料顯示,米友圈是千芝雅米菲紙尿褲(下稱“米菲紙尿褲”)的運營主體。新京報記者調查瞭解到,米菲紙尿褲為四級代理模式。針對此次涉嫌傳銷是否與米菲紙尿褲有關,米友圈方面表示情況尚在調查瞭解中。

眼下以朋友圈“分享型經濟”的微商營銷正在從面膜領域逐漸轉向母嬰用品。然而,朋友圈經濟似乎容易走偏。除了米友圈,母嬰新零售企業凱兒得樂此前也涉及被申請財產保全。律師認為,“花得越多,賺取利潤差越大”的層級代理模式具有很強的誘惑性,極易產生人頭式營銷,最終演變成傳銷的模式。

10億現金被凍結,米友圈稱啓動應急預案

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11月18日發佈的信息顯示,米友圈因涉嫌傳銷被山東省淄博市博山區市場監管局查處,為防止轉移或者隱匿違法資金,淄博市博山區市場監管局向法院申請凍結該公司在金融機構的銀行賬户存款10億元,並得到法院支持。不過,目前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已不能搜索到該判決書信息。

11月23日,新京報記者就被凍結資產一事致電杭州米友圈科技有限公司,對方回應稱,目前已與相關政府部門取得聯繫,溝通並瞭解詳細情況。公司也已第一時間啓動應急預案,以確保日常經營管理不會受此影響。

北京市常鴻律師事務所律師彭豔軍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於傳銷案件所有涉案財產,一律會進行查封凍結,屬於被害人合法財產的,會進行退賠,以減少消費者的損失。 ”彭豔軍同時稱,凍結現金10億元在涉嫌傳銷案中屬於數額巨大,但由於傳銷往往涉及人數眾多,目前涉案金額百億以上的也存在。

天眼查顯示,米友圈成立於2016年9月,是一家從事孕嬰童產品的新零售平台運營企業,註冊資本1000萬元,實繳資本100萬元。米友圈法定代表人為馬向煒,第一大股東鄭賓持股75%,也是該公司實際控制人。另據天眼查一則行政處罰信息顯示,該公司曾於2017年9月違反廣告內容管理規定,被行政處罰5萬元。處罰詳情顯示,該公司使用了“國內最好”“全世界頂級”“最好的日本瑞光設備”“全世界最好的尿顯工藝”等違反廣告法詞語。

米菲紙尿褲為四級代理模式,1包利潤差最高30元

公開資料顯示,杭州米友圈科技有限公司是米菲紙尿褲的主體運營公司,代理運營米菲紙尿褲系列產品。米菲紙尿褲的生產商為杭州千芝雅衞生用品有限公司。此次涉及傳銷是否與千芝雅米菲紙尿褲的微商代理模式有關?

11月23日,杭州米友圈科技有限公司對此回應稱,“是否有關等問題的相關詳情,尚在瞭解中,有進一步消息會及時更新。”此外,該公司稱,杭州米友圈科技有限公司與杭州千芝雅衞生用品有限公司是兩個完全獨立的法人主體。“從合作關係上來説,千芝雅是米友圈部分在售產品的生產商。”

11月23日,新京報記者瀏覽千芝雅米菲紙尿褲官網時發現,一行紅字“微商招募進行中”較為醒目。而此前曾有報道質疑千芝雅米菲紙尿褲四級經銷商代理制度涉嫌變相傳銷。

一位千芝雅米菲紙尿褲代理商告訴新京報記者,該公司設置了“米王”“米妃”“米小主”“米粉”四級代理模式,需要充值的金額分別為38000元、8800元、2000元、648元,其中前三個級別的代理分別需要交納保證金1000元、300元、100元。

“不同級別的代理商最大的區別就是拿貨價不同,以定價128元一包的米菲紙尿褲為例,‘米王’拿貨價為78元,而‘米粉’的拿貨價為108元。‘米王’每推薦一個代理註冊,就可以從下級代理商賺取利潤差價,以及推薦獎。比如‘米粉’級的代理從我這裏拿貨是108元,我一包就能賺取30元的差價。”一位“米王”代理商稱。

與商家定價的128元相比,“米王”的拿貨價僅為原價的6.1折。對此,北京市常鴻律師事務所律師彭豔軍表示,這種標高原價,賺取利潤差價的模式並不合理,也存在極大的隱患,其誘惑性極易產生人頭式營銷。

退貨將扣管理費,低價銷售則會被封號

在千芝雅米菲紙尿褲的官網直接打出了“加盟代理無需囤貨”“無庫存壓力”的廣告宣傳語。然而,新京報記者瞭解到,米菲紙尿褲的代理商如果想退貨,就需要扣除一定的管理費。不僅是米菲紙尿褲,退貨難成為微商“朋友圈”經濟的集中槽點。

圖/千芝雅米菲紙尿褲官網截圖

曾從事母嬰用品微商的代理的小瑾(化名)在朋友的勸説下充值註冊,事後她發現,朋友口中的“隨用隨買,24小時發貨,既可以給孩子用,還可以兼職賺外快”的推銷説辭很難實現。“朋友是我的上級代理,她隔三差五給我發一些活動預告讓我從她那拿貨,礙於面子,我也囤了不少,但後來發現不僅發貨慢,產品也不適合我家孩子,打算換別的品牌,但跟朋友説想退貨,她就以各種理由拖延。”

微商退貨究竟難在哪裏?新京報記者瞭解到,微商代理是從上一級代理處拿貨,退貨就需要向上一級代理申請同意。有公司規定退貨還需要扣管理費。一位千芝雅米菲紙尿褲的代理商透露,“退貨需要扣除15%的管理費。”

律師彭豔軍表示,退貨扣除管理費並無法律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除了訂做商品等四類不適用無理由退貨外,經營者採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説明理由,更不應該加收15%的管理費。2017年3月15日起施行的《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對此規定進一步細化,明確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退貨運費由消費者承擔,也並無15%管理費的規定。

與此同時,新京報記者在杭州米友圈科技有限公司的公眾號米友圈媽咪團發現,該公司發佈了276篇處罰公告,內容顯示,多位代理經銷商因低價售賣而被封號。但是記者在某二手電商平台看到,有賣家發佈的該品牌紙尿褲一包售賣為75元,比充值38000元成為最高代理商的拿貨價78元還便宜。

有業內人士告訴新京報記者,限制低價轉賣是微商常用的手段,代理商買的貨用不完,退貨難,只能低價到二手電商平台售賣,“無需囤貨沒有想得那麼美好。”實際上,二手平台轉賣也存在風險,一旦被公司發現,就會以亂價而處於封號,“不僅不能再拿貨,充值剩餘的錢可能也不好拿出來。”

變味兒的“朋友圈”經濟亟待立法

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發佈的行政裁定書信息顯示,除米友圈外,凱兒得樂(深圳)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希奧國際貿易(深圳)有限公司等母嬰新零售企業也曾因涉嫌傳銷被申請財產保全。其中,凱兒得樂今年9月分別被湖南南縣、湖北沙洋縣兩地監管市場向當地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有分析認為,米菲、凱兒得樂等母嬰品牌的微商代理經營模式為“花得越多,賺取層級利潤差價就越大”的層級模式,這讓部分代理商開始以快速尋找下級代理商充值為主要目的,而盲目充值之下,就會出現大量囤貨。為了避免虧本賠錢,代理商便又開始尋求以拉人頭、收入門費等方式,讓商品成為變相傳銷的幌子和工具。這也讓微商“朋友圈”的分享經濟逐漸變了味兒。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表示,現在很多微商模式的核心還是“排線佈網”,產品只是道具,產品過了五六道手後已經違反了直銷本意。他建議,參與微商的人,凡是屬於第四、第五及以下梯隊的不要參與,一是賺得少,二是涉嫌傳銷。

彭豔軍律師也認為,微商行業層級若超過三級,在實踐中極易演變為變相傳銷。法律目前對微商行業的層級並無禁止性規定,如果企業設置多個代理級別,且主要目的是為了拉人頭收入門費,而不是銷售產品,則可能涉嫌傳銷違法。此外,彭豔軍也建議,應加快進行微商立法,對微商進行法律規制急不可待。

新京報記者 秦勝南

編輯 王琳 校對 李世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