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雲南玉溪一起高空拋物案審判男子因從23樓拋下香油、大米等獲刑一年兩個月↓↓↓
男子23樓拋下香油大米等
獲刑一年兩個月
12月23日下午,雲南省玉溪市紅塔區人民法院對一起高空拋物案作出判決:2020年7月15日23時許被告人李某林在其居住的23樓室內因發泄情緒將半桶香油(5升裝)、半袋大米(25kg裝)半屜鍋豬油(屜鍋重453.07g)從住所陽台拋至小區商鋪門前的人行道上造成商鋪玻璃門及空調外機沾染大片油污造成經濟損失300元
據瞭解,該高空拋物墜落的人行道系小區內部人行道多家商鋪位於人行道旁,有行人、車輛過往案發後,由於李某林在公安機關進行排查詢問時主動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為,依法構成自首庭前已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當庭無辯解法院認定被告人李某林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二個月
網友紛紛表示:“就得嚴懲,太危險了”“現在後悔都來不及了”
一直以來
高空拋物現象屢見不鮮
讓人氣憤不已
男子24樓拋下啞鈴鐵餅等
被依法刑事拘留
9月14日凌晨廣東深圳市公安局羅湖分局南湖派出所接到報警稱有人高空拋物,差點砸到路人
民警立即前往事發點在現場發現了兩塊直徑約20釐米的啞鈴鐵餅一輛重約15千克的拖車和一些散落的垃圾等物品根據現場目擊證人敍述和相關線索顯示當日凌晨0時30分許現場馬路對面的小區樓上先後5次拋下垃圾袋、啞鈴和小推車等物品一名路人和路邊車輛險被砸中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
警方經過深入調查最終鎖定在該小區某棟24樓居住的一對夫妻陳某和劉某身上隨後將二人傳喚至派出所接受進一步調查經查,二人承認當晚拋下的是自家物品
被扔下樓的各種物品陳某回憶説他當晚心情不好,在家喝酒喝醉後發生的事情都已忘記妻子劉某則稱丈夫平時喝酒後脾氣不好當晚勸他不要喝酒雙方發生爭吵後自己便獨自回房睡覺不清楚之後丈夫高空拋物的事情
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陳某已被羅湖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