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處死刑的可能性很小,很小。明尼蘇達州總檢察院長才宣佈,提升了對白人警察德里克·肖萬的謀殺罪指控,由三級謀殺升至二級謀殺(非預謀殺人)。但對實際判罰出入不大。現在一審已經結束,白人警察已經否認一切指控。這場司法訴訟將是漫長的。
黑人弗洛伊德不是第一個被白人警察殺死的無辜平民,也不會是最後一個。至於這位白人警察沙文會被怎麼判,無罪開釋的可能性很大,黑人無辜被殺就是遊行示威,然後就是暴亂平息。最後就是遺忘。直到下一個黑人被殺,無限循環下去。至於説審判。美國民眾基本上不會去抗議司法審判。美國檢察院設定的二級謀殺起刑是二十年,最高四十年。但問題是白人警察沙文真的會判二十年?要要知道,美國法院可是陪審團制度,法官沒有直接斷案的權力,陪審團才是最終決定者,只要白人律師能夠找到好的律師,如果陪審團再以白人為人主,警察沙文基本上就會無罪開釋,只要警察沙文死死咬住非主管意識殺人就行。
就案件本身來説,尼蘇達州總檢察院已經對外表示,在尼蘇達州歷史上並沒有警察以謀殺罪被起訴成功的案例,這次對警察沙文提出謀殺起訴已經是打破了州的歷史。可見如果判刑幾乎沒有可能。實際上,在美國判處警察入監服刑甚至死刑幾乎不可能,在2018年,美國加州一名黑人男子無辜被兩名警察射殺在他祖母家的院子裏,美國也是舉國抗議示威,2019年3月法院裁定警察無罪。2016年,兩名白人警察懷疑一名黑人男子埃爾頓斯特林持槍,開槍將黑人打死。美國民眾又是抗議示威,最終法院裁定兩名白人警察無罪。只要法院判警察無罪,所有美國認為他們該死,也沒有任何作用,沒有任何意義。
有律師指出,在起訴警察方面,要比在謀殺案中起訴通常的嫌疑人更為謹慎,後者通常是有色人種和貧窮的人。”你只知道這將是一個更難定罪的案件。會有更多的法律對其進行保護。美國民眾的抗議示威,不僅僅是為了弗洛伊德,更是為了自己,為了所有人的安全。為弗洛伊德呼喚正義。也是為了自己利益而奮鬥。被殺害的弗洛伊德的女兒吉安娜哭泣地吶喊:“爸爸改變了全世界”,讓人心酸。
美國法院對弗洛伊德案件肯定要謹慎,但絕對不會因為抗議和“民意”去審理案件,從法律的角度和以往的案件來看,白人警察沙文被判刑的可能性極小。應該是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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