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説,家庭不一定要富裕,幸福就好。孩子不一定出眾,快樂成長就好。妻子不一定漂亮,温柔體貼就好。父母不一定有錢,能安度晚年就好。
但希望是美好的,有多少父母為了家庭和睦付出了一生的艱辛卻換不來兒女的理解,為了給子女結婚成家,有的為了一套房讓兄弟反目,夫妻失和,甚至和公婆發生矛盾離家出走,在爭奪戰的背後,上演了多少悲歡離合的家庭倫理劇。
兒媳跑回孃家一走半年多不回家,對三個孩子也不管不問留給公婆,天下哪有當母親的如此狠心?可這事就真實發生了。婆婆氣得直哭,公公王華無奈之下只好求助,希望兒媳能快點回家。
王華説,他有2個兒子,大兒子王磊已經結婚成家,育有3個孩子,大的6歲,小的是一對雙胞胎,才一歲半,本來一家人生活得很融洽,可就在半年前他的大兒媳琳琳卻突然離開了家,並且把3個孩子也丟給了他們,為此老伴兒身體也出現問題,無力撫養這3個孫子。
大兒子王磊在洛陽上班,只有周未才能回來。王磊説,媳婦已經有六七年沒回孃家了,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電話中琳琳説“我不想回來,但可以見面”。
從幾人隻言片語中,能發現他們這個家庭的矛盾不是一兩天累積的,可為什麼兒媳婦不願回婆婆家,還把三個孫子丟下一走了之呢?
一見面,琳琳就委屈地哭了,琳琳説,在他們結婚前,婆家和孃家就發生了一些不愉快,也就是因為這她七年都沒回過孃家了。如今他們有了一對雙胞胎兒子,照顧起來人手也不夠,所以她就想讓孃家媽也幫襯一把。由於婆家跟孃家的矛盾還未解決,正好趁這個機會也能緩和一下兩家的關係,於是她就找公婆商量,想讓公婆去她家把以前的矛盾説開,可公婆並不願意這樣做。
常言道,子女結婚,也就是又找了一門親戚,對於親家,父母要教育子女“以愛子之心愛父母”,才能讓兩家人和睦共處。作為男方,更要以尊重之心去女方家登門商討兒女之間的婚姻大事。
可公公王華説,他和老伴也按地方風俗提着東西去了,但親家卻説不認識他們,並把他們拿的東西扔到外面,所以雙方才鬧得不愉快。
讓人疑惑不解的是,王磊兩人結婚完都是一家人了,到底有着怎樣解不開的心結呢?以至於雙方六年了還不能釋懷。
説起這事,婆婆王秋花很生氣,兒子王磊是家中長子,對於兒子的婚禮也是他們王家的頭等大事,他們自然也很重視,並按照當地習俗在結婚的前一天就已經辦過酒席。可是沒想到就在第二天即將舉辦婚禮時,新娘子琳琳卻不見了蹤影。這讓他們倆在親戚朋友面前很是難堪,那麼在結婚的前一天,琳琳為什麼要逃婚呢?
琳琳説,因為他們金飾沒有買,傢俱也不是她喜歡的,並且房子還是租的,這讓她的母親很生氣。
如果是事先説好的,婆家沒有置辦,肯定是婆婆不對。對於此,婆婆説,雖然只買了一金,但她心裏有氣,就在於女方要這要那讓他們不高興。
孩子結婚本是件高興事,只要女方要求合理,一般都會滿足,除非兒媳不如婆婆的意。
兒子王磊説,之所以沒給琳琳買三金,在於我們兩人剛談戀愛時,我父母壓根就看不上她。而母親立馬反駁:沒有。
有人説,結婚是兩個人的事,其實不然,小兩口結婚真的是兩個家庭的大事。
提起當初結婚,琳琳依舊很生氣,儘管當初結婚的事兩家鬧得很不愉快,可是由於她和王磊感情深厚,所以過了一段時間他們兩個人不顧雙方父母反對又重新走到了一起,還舉辦了一場沒有雙方父母參與的婚禮。隨着孩子的出生,她和公婆的關係有了一定的好轉,但是兩親家之間的心結還沒打開。
唉,這琳琳到底鬧的是哪出戏,既然婚禮當天逃婚,為何又舉辦一場沒有父母參與的婚禮,看似為了真愛,但於理不合,對雙方父母也不夠尊重。婚姻不是兒戲,不能因為沒有三金而拒婚,也不能因為愛情而不顧雙方父母的感受,這讓老人情何以堪?
有人説,結婚不經父母同意或沒有父母祝福的婚姻不會幸福。但他們為了愛卻走到了一起,他們的行為雖然傷了父母心,但敢於追求自己所愛值得佩服。
為了緩和兩親家的矛盾,兒媳有這個想法很好,作為公婆應該理解和體諒琳琳的心情,畢竟為了結婚,她有七年沒回孃家了,不管是為了孩子們的幸福還是雙方親家的關係,他們應該主動去緩解而不是讓兒媳從中為難。
由此也可以看出公婆在人情世故方面做得很不到位,兒媳生了孩子,應該適當去温暖一下兒媳的心,這是人之常情,他們卻聽之任之,確實做得有些過分。
但婆婆又説這次兒媳離家出走,其實根本不是因為這一件事情。她的二兒子王亮聽説嫂子回孃家的事,也趕來説出了緣由。
原來,王亮準備今年“五一”結婚,按照當地的風俗得有一套住房,所以父母就把六年前分期購買的一套房子給了他用來結婚,哥嫂為此心裏不平衡。
琳琳説他自從和丈夫結婚以來,公婆一直沒給他們買房子,他們在公租房裏住了好幾年,直到5年前有了孩子之後,才搬到公婆的房子裏和公婆同住。她一直以為公婆買的這套新房將來是留給他們的,因為公婆當時給她説是房子寫在老二名下,只是讓他還房貸。誰知卻給了老二當作新房。
而王磊也對父母這樣的安排有怨言,他説,父母一直對我説一碗水端平,那就是小的有啥我有啥。一定要和弟弟看齊。
有些事説歸説,但做起來有心無力,特別對於多子女的家庭,一碗水端平很難,除非家裏經濟條件允許,如果經濟上不寬裕,都來依靠老人解決住房,確實讓人不贊成,説輕了叫啃老,重了就是不孝。
可以想象,5年前他們第一胎就已經和父母住在一起,如今王磊有三個兒子,生活上肯定得到父母的照顧不少,為何沒有感恩之心反而要和弟弟攀比?從這點看,王磊對父母的怨言有些過分,自己也有失大男人的擔當和責任。
公公王華表示,讓他們先緩兩年,等經濟寬裕時,他們會予以補償給大兒子買房,但琳琳堅決反對:不行,咱們都現實一點,如果是這樣,那我也可以等你們什麼時候買房,我什麼時候回去。
聽了讓人無語,你可以不回去,但必須把自己生的孩子帶走自己養,一邊讓老人幫忙帶三個孩子,一邊逼迫公婆買房,自己卻離開家半年之久不管不問,自己生的孩子都不管,還想坐享其成説得理直氣壯,作為年輕人,真不知她那來的底氣?
老人不是神,他們也要量力而行,小兒子要結婚,他們卻想趁此機會把這個大山都壓在老人身上幫他們解決住房問題,這種行為你們心疼過父母的不容易嗎?難道老人是欠你們的嗎?又要給你們看孩子,又要給你們買房子,把寶都押在老人身上, 這是為人子女應該盡的孝道嗎?還要如此啃老啃得心安理得,這是哪家的規矩?
看到公婆抱着兩個孫子希望兒媳回家的畫面,琳琳卻沒有上前去抱一下自己的兩個孩子,而是一言不合又離開了調解現場。讓人感覺她的任性。
而弟弟王亮説,讓我嫂子回來,坐下好好説説,而琳琳在電話中表示:房子差價跟我老公説就行了。婆婆聽到大哭:兒子不回來,兒媳也不回來,誰能體諒我呢?
王秋花説,這半年來,老兩口為了幫大兒子王磊照顧孩子,身體已越來越差,看着痛哭的母親,此時的王磊不但沒有流露出絲毫的心疼,反而卻憤然離開了。
王磊認為,當初給弟弟買房子完全可以攤開説,他也能理解。可現在他感覺父母是在欺騙他。
都説老人愛偏心小兒子,看來這話一點不假,大兒媳當年結婚的事一直懸而未決,現在又碰到小兒子結婚買房先斬後奏,所以大兒媳生氣也情有可原,作為老人確實有失公平。
聽到兒子的話,父親解釋説,因為和大兒媳當年有疙瘩沒解開,就直接給小兒子買房,沒想到事情會發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常言説,家和萬事興,公婆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他們會想辦法彌補大兒子和兒媳,把現在的這套住房給琳琳他們,大兒子還可以再去買一套二手房,二老再給貼補點。
可憐天下父母心啊!看到這裏,感覺當老人的真難,拼搏了一輩子,自己連套住房都沒有,卻都給兩個兒子,將來的養老兒子能負擔嗎?
或許是看到了父親的誠意,王磊也同意了這個方案,還主動表示等將來再買房子的時候不用父母補貼,為了不讓父母辛苦,他會暫時先把兩個雙胞胎兒子送到早教班,接下來他會做妻子的工作。
王秋花也決定和老伴過幾天到琳琳的孃家致歉,正式把兒媳接回來,一家人好好生活。
結語:
常言説,母親,人間第一親;母愛,人間第一情。但琳琳卻把家庭矛盾的氣發泄在孩子們身上,用離家出走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作為母親是失職的。畢竟孩子是你們的,你有義務和責任照顧三個孩子的飲食起居,而不是遇到矛盾就撂挑子走人。
作為兒媳用這種方法逼迫公婆答應買房雖然有一個結果,但出走半年多,傷害的是孩子,這是不負責任的表現。看似贏了,但卻輸了。
她讓我們看到不為人知的另一面——“啃老”,説白了他們夫妻二人一直在當伸手族,父母給你們看5年孩子,沒有功勞也有苦勞,這份恩情拿什麼回報?有時去爭一個理,輸的卻是情,有本事了自己去買房,而不是依賴老人,把他們當坐享其成的墊腳石,有失為人子女的本分。
而王華夫妻在買房一事不透明確實不對,一家人遇事有商量才能家和萬事興,因為他們的偏心,讓本就和睦的家庭無事生非,他們在處理家庭問題上確實沒有智慧,但也能看出他們的善良,只希望以後對待家庭矛盾,父母要有一顆公平心,才能維持一個家的平衡和穩定,一家人才能和睦有愛。
從他們身上看到了我們中國父母和兒女相處的現狀,父母養大孩子不容易,作為父母,他們可以給予孩子經濟上的支持,但他們沒有義務給兒女結婚再買房。為了供一個大學生,早把家底掏空了,孩子們更應該理解和體諒父母的不容易。
結婚是自己的事,自己的人生自己負責,父母可以根據經濟情況適當幫忙,但一定沒有義務成為子女不作為的後盾。在教育子女和婚姻大事上,父母和子女都應該把握一個度,子女不能完全依賴父母,父母也不能縱容孩子們的啃老,在晚年要量力而行,不能為了維持家庭一團和氣而不顧自己身體。
作為一個成年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父母老了,該是我們孝順的時候,不能把自己的壓力強加到父母身上,要學會擔當,勇挑重擔才能立足於社會,無愧父母和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