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海口的王師傅是一名貨拉拉司機,按公司要求,司機需要在車身粘貼貨拉拉的標語和二維碼等廣告。可實際情況是,按公司要求貼這些車貼廣告會被交警罰款,不貼,又會被公司罰款。
一邊是公司的硬性要求,以及發現粘貼不合格公司將一次扣200元的經濟處罰;另一邊是公安交警的剛性查車,對路面上不規範粘貼車貼的司機進行處罰。而這些處罰,最後都要落到司機頭上,貨拉拉的司機真的是“兩頭為難”。
貨拉拉為什麼會要求司機貼那麼醒目的廣告?作為一家新晉的互聯網物流公司,無非是一種吸睛的營銷策略罷了。現實中也確實如此,觸目皆是貨拉拉,一輛車就是一個移動的廣告位,單純從效果看,確實簡單、粗暴、高效。
不過,再好的市場效果,也必須在法律法規的框架內呈現。很多貨拉拉的車貼,不僅面積大,車身兩側貼滿了不説,後窗上也貼上廣告,這顯然不合適。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司機將被罰款200元。特別是有的貨拉拉車輛上還安裝了LED顯示屏、載人車輛改裝為貨車等,簡直不把法律當回事。
透過貨拉拉公司的內部規定,可以看到兩個明顯的欠妥之處。一是無視法律,試圖將企業內部規定凌駕於法律之上,公然迫使加盟司機違法違紀為公司做商業推廣。其二,缺乏契約精神,將本該企業承擔的外部事務,如車輛因公司行為而被處罰產生的成本,轉嫁給司機承擔。這是一種責任義務的綁架,更是對弱勢者的欺凌。
事實上,早在2017年8月,成都和上海等地的貨拉拉分公司,就因為車貼的問題被有關部門約談。被曝光車貼廣告的現象同樣不少,遺憾的是,貨拉拉總部似乎並無整改的有效行動。
誠然,對於新經濟、新業態、新模式要多一點耐心,多一點呵護,多一點包容,但包容不等於縱容,呵護不等於溺愛,耐心不等於沒有是非。包容審慎的原則,意味着要允許新經濟創新發展,給創業者提供一個能夠成長的空間,給企業一個發展新動能的環境,但同時也要劃出安全的底線,不允許打着“互聯網+”、共享經濟的招牌招搖撞騙。
在這個過程中,公平的准入、公正的監管缺一不可,惟有放得開、管得住,才能實現市場主體的健康成長。
作為平台性經濟,貨拉拉的司機不應該是最弱勢的魚腩。企業需要做的,是確定經營的邊界,約束司機遵法守法、合法經營,而不是對外動輒衝撞法律的底線,對內肆意擠壓司機的利潤。
説到底,貨拉拉司機的“兩頭難”其實就是一頭高壓造成的。若一切均循法而行,又何來“兩頭難”?
(作者 斯遠,摘自“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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