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投信託因誇大業績等原因被罰45萬元 年內已有8家信託公司累計被罰超1600萬元

  本報見習記者 張 博

  近日,銀保監會官網披露了一則信託公司處罰公告,中建投信託因誇大業績等原因被浙江銀保監局處以45萬元罰款。《證券日報》記者梳理後發現,今年以來已有8家信託公司受罰,累計處罰金額超1600萬元。

  信託公司頻頻受罰與監管趨嚴有關,尤其是今年5月份銀保監會發布《信託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更是進一步規範信託公司展業、防範金融風險,以確保信託業長久健康發展。

  用益信託研究員帥國讓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隨着信託業持續深化轉型以及經濟社會持續發展,未來信託業市場化、法制化監管體系將會進一步完善,信託業將迎來更加健康、規範、穩健的發展新時代。

  中建投信託被罰45萬元

  9月17日,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公佈了一張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

  公告顯示,中建投信託因未按監管規定及時進行信息披露;推介信託計劃時存在對公司過去的經營業績作誇大介紹的情況,違反了《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第五十條、《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第四十八條等相關規定,浙江銀保監局依規給予處罰,罰款45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中建投信託始創於1979年,總部位於杭州,前身為浙江省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是國內最早經營信託投資業務的公司之一。在用益信託研究院公佈的信託公司綜合實力排名(2019-2020年)中,中建投信託排第25位,處於行業第二方陣。

  帥國讓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從近三年信託公司違法違規事實來看,中建投信託此次受罰在業內是比較罕見的,表明監管層明顯加大了對信託公司展業的監管力度。處罰不是最終目的,主要是通過處罰督促信託公司加強內部管理,合法合規經營,防範金融風險。

  除中建投信託外,今年以來還有多家信託公司在房地產信託、通道業務等方面違規被處罰。《證券日報》記者對銀保監會官網信息梳理後發現,今年以來,包括中建投信託、山東國際信託、中鐵信託、中江信託在內,共有8家信託公司因各種違規事實被處罰,受罰金額合計超過1600萬元。

  其中較為典型的是,山東國信因違規提供房地產融資、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而被處罰;中鐵信託作為受託人為委託人提供通道發放貸款盡職管理不到位,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因而被處罰;中江信託因發放信託貸款違規要求地方政府提供擔保,而被處罰。

  信託業監管趨嚴

  事實上,信託公司頻頻受罰與嚴監管的形勢密切相關。近年來,監管力度加強,罰單也逐步走向常態化。2019年全年有超20家信託公司陸續領罰單,佔全部信託公司數量的三分之一,罰單數量超30張,處罰金額超1700萬元。罰單內容除業務違規外,還涵蓋公司治理、股東變更、關聯交易等方面。

  去年以來,監管部門對相關法律法規也在不斷修改完善。2019年10月份,《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認定規則(徵求意見稿)》發佈,對資管新規中的非標準化和標準化資產範疇進行明確界定,消除了信託公司展業的模糊地帶。2019年11月份,《信託公司股權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發佈,第二十三條指出“投資人應當使用來源合法的自有資金入股信託公司”,監管部門可以“按照穿透原則對自有資金來源進行向上追溯認定”。信託公司施行股權穿透式管理,剛性對接資管新規的要求。

  今年5月份,《信託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辦法》)發佈,進一步規範信託公司展業、防範風險,確保信託業長久健康發展。

  雲南信託研究發展部總經理王和俊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辦法》督促着信託公司儘快因應市場趨勢,磨礪出自身的核心競爭力,提升未來可持續發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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