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好像在一個家庭中總是被萬千寵愛着、被寄予厚望着、被小心呵護着,其實這樣很正常,但這樣也給孩子有時候帶來太多壓力,這也不是很健康的家庭關係,那為什麼孩子不應該是第一位呢?
一、孩子的地位越高,父母的地位就越低
父母的處處包容和愛,就會導致孩子有時放縱的資本。以前我去過一個村子,那裏有個媽媽温柔賢淑,我感覺一定是位好媽媽。孩子在街上調皮大膽,往別人家裏丟石頭。被丟中的人去找孩子媽媽,孩子的媽媽特別誠懇的道了歉,還説可以賠償,人家一看態度這麼好也就沒説什麼了。可過二天孩子還是丟,媽媽還是在門口道歉,不斷重複。
我才想起一句古話“慈母多敗兒”,這樣的媽媽是“好媽媽”嗎?
二、父母的“犧牲感”,是一座搬不動的山
前段時間的熱播劇《以家人之名》中,齊明月的爸爸提出離婚時,媽媽哭對女兒説:“我這大半輩子,都奉獻給了你們父女兩,為什麼你們都嫌棄我、不要我?”“犧牲感過於強烈,對於整個家庭成員都不是好事情。對自己不好,對愛人也不好,對孩子更不好。
”一個人的“犧牲感”,會在生活的每時每刻中,向所有家庭成員,無聲的訴説着:“都是為你好”“為了你,我付出了這麼多”。最後的結果,往往是“你必須按照我的做,否則,就是沒良心。”試問,這樣的“情感綁架”,有幾個人能突破包圍。
就像《小歡喜》中的宋倩,明明生活無憂,日子滋潤,卻始終把女兒當成人生的寄託,最後,導致女兒患上了抑鬱症。
三、不要讓孩子感覺父母的虧欠
父母如果因為工作或由於別的原因沒有照顧好孩子,就會對孩子有很大的愧疚心理。導致孩子更加的無所忌憚,父母把孩子生下來,養育長大,孩子就沒有什麼資格説什麼父母虧欠了自己了。除非是那種生下來就不管了那種。
所以我感覺好的家庭關係,終極目標,應該彼此成就,共同成長。而不是用一方的付出,去換取另一方的短暫享受。在家庭關係中父母愛子女,更應該多留一點時間給自己,多留一些成長的空間給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