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哈爾濱市公安局依法查處
一起阻礙執行職務案
對涉案的三名違法行為人
依法處以
行政拘留10日
並處500元罰款的處罰。
12月4日12時許,哈爾濱市公安局五常市局沙河子派出所接到報警稱,有人在沙河子鎮疫情防控卡點辱罵撕打防疫工作人員。接警後,民警立即趕往現場。
經查,五常市衝河鎮居民宋某玲、陳某河、陳某彤三人駕駛私家車,從五常鎮返回衝河鎮,在途經沙河子鎮雙龍村疫情防控卡點時,宋某玲以沒帶手機為由拒不配合防疫掃碼,工作人員提出可提供身份信息進行登記,但宋某玲即開始辱罵並撕打疫情防控工作人員。民警據此依法口頭傳喚宋某玲。期間,陳某河、陳某彤上前阻止民警正常執法工作,並辱罵撕打疫情防控工作人員。
隨後,民警將其三人帶回派出所,三人對阻礙執行職務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三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並處500元罰款的處罰。
警方提示:
在疫情防控期間,掃碼登記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對拒不配合防疫有關規定、阻礙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擾亂公共秩序等違法犯罪行為,警方將依法予以嚴懲。
來源《新聞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