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進一步強化養老機構安全保障和應急處置能力
中新社北京9月17日電 (記者 王祖敏)中國新修訂的《養老機構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今年11月1日開始實施。辦法對養老機構的安全保障、應急處置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和措施。
中國民政部養老服務司副司長李邦華在17日召開的發佈會上表示,安全工作是養老機構服務的底線,強化養老機構的安全保障,也是辦法修訂的重點,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設施設備安全。養老機構在建築、消防、食品安全、醫療衞生、特種設備等方面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要求。2017年以來,民政部會同相關部門連續4年開展專項行動,共整治養老服務安全隱患逾40萬起,其中涉及消防、設施設備的安全隱患佔大多數。
二是服務運營安全。辦法對養老機構入院評估、簽訂服務協議、服務標準、人員資質、應對處置突發事件等方面完善了要求,加強了養老機構服務行為的規範化管理。明確要求養老機構應通過實行24小時值班,在公共場所安裝視頻監控設施,鼓勵投保責任險等方式,降低運營風險。
三是突出對安全事項的監管,並在辦法的“法律責任”章節增加了對相關安全事項的處罰內容。
李邦華稱,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中國養老機構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的統一部署下,取得了決定性的成果,但也暴露出在公共衞生應急能力和其他突發事件應對處置方面的不足。辦法及時總結此次疫情防控中的經驗教訓,作出了相應規定。
辦法要求養老機構建立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制度,做好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養老機構需依法制定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衞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場所內配備報警裝置和必要的應急救援設備設施,定期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演練。突發事件發生後,養老機構應立即啓動預案,採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處置措施,同時向有關部門和民政部門報告。
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實踐和傳染病防治法要求,辦法規定養老機構發現老年人為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及時報告,並配合實施衞生處理、隔離等預防控制措施,不得接收正患傳染疾病的老年人。
李邦華表示,在傳染病防治方面,辦法主要解決的是在養老機構內發生傳染疾病時怎麼辦,以及與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銜接的問題。後期為了落實辦法中有關應急處置突發事件的要求,民政部門還將推動制定相關的配套措施,包括加強全國養老機構應急救援機制等,讓辦法中的規定落實到位、落實到細節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