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 吳為)近日,中辦國辦的一份名為《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的文件吸引了大家的關注,其中明確提出,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具備條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羣探索實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户口制度,有序引導人口落户。
這一表述,預示着户籍改革進一步深化的可能。
户籍政策進一步“解綁”,下一篇文章要做“公共服務”
據國家發改委近日公佈的數據顯示,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的城市基本取消落户限制,超過1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户。此次對户籍制度的去向有了可操作性的明確,如户籍准入年限累計互認,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户口制度。
這份《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提到的户籍制度改革是放在“推動勞動力要素有序流動”項下的。除了上述明確對户籍的改革內容外,這份文件還提到了完善社保、醫保等公共服務的內容。如:完善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推動社保轉移接續。加快建設醫療保障信息系統,構建全國統一、多級互聯的數據共享交換體系,促進跨地區、跨層級、跨部門業務協同辦理。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認為,落户的問題,歸根結底是公共服務供給的問題。“西安、武漢、鄭州,這些城市都‘搶人’,他們也非常清醒,人才才是社會發展的動力。”竹立家表示,放寬落户的同時,更應在城市公共服務的提質和均等化上作文章,只有這樣,才能吸引人才。
“推動勞動力要素有序流動”可破解就業結構性矛盾
其實,早在2019年,中辦國辦就在《關於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中明確了全面取消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寬城區常住人口300萬至500萬的大城市落户條件。
為什麼這幾年,我們一直強調“推動勞動力要素有序流動”?
中國勞動學會特約研究員蘇海南認為,這些政策有利於人才流動,也有利於我國人才的合理佈局。“這些年也出現人才從一二線城市向三線城市流動的情況。對於一定規模的城市,給户籍政策鬆綁,有利於人才從特大城市流向這些城市。從而對我國人才的合理佈局產生正面效應。”蘇海南説。
同時,蘇海南也表示,人才流動不僅有助於地區經濟發展,還將有利於緩解當前的結構性就業矛盾。“所謂的結構性矛盾就是‘有事無人幹,有人無事幹。’有一些城市,它有許多高新產業,對高技術人才有需求,有些更小的城市的人才要去這裏就業,又落不了户,就容易出現這類結構性矛盾。”蘇海南説。
在疫情常態化形勢下,解決就業問題尤其需要破除政策障礙。
2020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清理取消對就業的不合理限制,促就業舉措要應出盡出。中國社會保障學會秘書長、中國人民大學副教授魯全則表示,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就是希望能夠打造更加公平、流動、開放的勞動力市場。
新京報記者 吳為
編輯 陳思 校對 付春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