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金平檢察院召開反洗錢工作聯席會議
近日,為深入推進落實黨中央關於加強反洗錢工作的決策部署,落實國家監察委員會辦公廳、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聯合印發的《關於在辦理貪污賄賂犯罪案件中加強反洗錢協作配合的意見》文件精神,金平縣人民檢察院邀請相關單位召開反洗錢工作聯席會議。金平縣人民法院院長鄒為民、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繆志英、縣公安局政委普壽華等部門分管領導和負責人蔘會。
在聯席會上,縣檢察院副檢察長王琳原文傳達了《關於在辦理貪污賄賂犯罪案件中加強反洗錢協作配合的意見》,縣檢察院副檢察長劉栩言分享了反洗錢相關典型案例和司法解釋。縣法院院長鄒為民提出:洗錢犯罪中,希望監察委、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做好涉案財物的扣押、凍結等銜接交接工作,因財產凍結的期限規定,各單位在移送案件交接涉案財物時應加強涉案財物凍結期限的審查和銜接,到期的及時續凍結,避免法院判決執行前財產凍結保全期限過期被轉移,最終導致執行不到位。
隨後,繆志英指出,洗錢犯罪中的證據在主案調查或偵查時需要同時取證,做好“一案雙查”;檢察機關在提前介入犯罪案件期間,除針對案件定罪、量刑等事實、證據和程序提出反饋意見外,還應對違法所得去向的相關證據進行了解並提出意見。縣公安局政委普壽華指出:對貪污賄賂犯罪案件中的反洗錢調查監察委需要公安機關配合的,將按規定配合;對於需要移送公安機關偵查的,希望及時移送線索。其他參會人員就洗錢案件線索深挖及移送、辦案協作、證據標準、法律適用、會商研討、信息共享等進行分析研討。
通過會議,參會單位對貪污賄賂犯罪案件反洗錢工作的重要意義、主要任務、基本原則等進一步提高了認識,對案件線索移送、提前介入、信息共享、打擊治理等進一步達成了共識,下一步將加強各單位之間互相配合,強化情報交流、線索分析和難點研判,共同推進金平縣反洗錢工作開展。
冷久薇
(雲南法治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