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自己的車子的相信大家都是非常愛惜的,而且還會購買各種車品來裝飾自己的愛車,但是有些車品可是存在着比較大的安全隱患的,尤其是這四樣東西千萬不要留在車上,交警提醒大家趕緊有多遠丟多遠,遇見一次最高可是能扣12分的。
第一個就是車內放置安全帶卡扣,這是很多車主現在都非常喜歡的一個小物件兒,它可以讓人為不繫安全帶找到一個很好的藉口,而且還可以防止車輛發出警報聲。雖然這看似是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但其實是對自己不負責任的一種行為,一旦被交警看到扣2分罰200,所以千萬不要耍這種小聰明。
其次就是汽車玻璃貼膜:今年的“亮窗行動”就是針對汽車玻璃貼膜的,已經有明文規定,私家車前後擋和兩側車窗,貼膜的透光率要超過70%,其它位置的玻璃貼膜透光率要大於50%。若不合格被交警查到,罰款200是跑不了的,有些地區還會扣3分。怎麼判斷透光率?只要白天能透過車窗看清車內狀況,透光率一般都會合格。大家不妨先自己檢查檢查。
第三,超亮氙氣燈。有的車主為了照明範圍更加廣泛一些,就將原本的鹵素大燈改裝成LED燈或者是氙氣燈。但是有的氙氣燈照射亮度非常高,還會影響電子攝像頭的正常抓拍,因此對於這種私自改裝大燈的行為,不僅要扣12分,還要罰款200元。
第四個就是電子翻牌器。一些跑長途的貨車上經常會出現這種東西,當貨車司機發現自己有了違章行為之後,就將車牌翻轉從而躲避電子眼的抓拍。看似非常聰明的一招,實際上會給自己招來大禍,如果被交警查到直接扣12分並且罰款。
最後一個就是車頂的玩偶,這一點其實特別針對於那些年輕人,年輕人總是喜歡讓自己的汽車變得與眾不同,所以就想到了各種各樣的辦法,在車頂上面放玩偶也是其中之一,確實車頂上面放置玩偶能夠讓自己的車輛看起來更加賞心悦目,但這樣的操作卻是違反了交規,被交警發現的話會面臨扣2分罰200,並且在車頂放置玩偶也是有一定的安全隱患的,若是掉下來砸到後方車輛的話很有可能導致車禍的發生。
上述這些東西小編覺得確實不應該出現在車內,它們對於我們的行車安全不會有任何的幫助,反而會產生很多的安全隱患。交警會對這些東西嚴查,其實也是為了我們的安全着想,所以罰款根本就不是交警叔叔的最終目的,最終目的只是為了讓大家安全開車而已,大家也應該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