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律師費終於可以“光明正大”由敗訴方承擔

最高人民法院悄悄給廣大百姓發了一份厚禮。你收到了嗎?這就是最高院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優化司法資源配置的若干意見》,其中,最讓老百姓覺得提氣的是律師費終於可以光明正大地讓敗訴方承擔了。

一直以來,老百姓覺得打官司難,打官司貴,明明是對方拖欠我的貨款或者欠我的錢,要打官司維權,還要先付訴訟費,再付律師費。因此很多人索性不打官司,不依法維權,直接通過其他手段,甚至鋌而走險。

《意見》第22條明確規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司法機關認為這是引導百姓理性訴訟,但是從普通百姓的角度上來看,這是一條普大喜奔的好消息,他們就敢維權願維權,再也不用糾結於律師費,有理我們到法庭上去講。

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優化司法資源配置的若干意見》

最高院:律師費終於可以“光明正大”由敗訴方承擔
最高院:律師費終於可以“光明正大”由敗訴方承擔
最高院:律師費終於可以“光明正大”由敗訴方承擔
最高院:律師費終於可以“光明正大”由敗訴方承擔

來源:法眼講壇、律政讀庫

【來源:咸陽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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