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 關於新時代國際關係和全球可持續發展的聯合聲明(全文)
雙方對美國、英國、澳大利亞建立“三邊安全夥伴關係”(AUKUS)特別是在核動力潛艇等涉及戰略穩定領域開展合作表示嚴重關切,認為上述行為同保障亞太地區安全與可持續發展的目標相悖,加劇地區軍備競賽危險,構成嚴重核擴散風險。雙方強烈譴責類似行為,敦促AUKUS成員國嚴格履行防止核、導彈擴散義務,維護地區和平穩定與發展。
雙方對日本擬將福島核電站事故放射性污染水向海洋排放及其潛在環境影響表示嚴重關切,強調日本須與周邊鄰國等利益攸關方及有關國際機構充分協商,在公開透明、科學論證、符合國際法基礎上,以負責任的方式妥善處置放射性污染水。
雙方認為,美國退出《中導條約》後,加快研發陸基中程和中短程導彈,尋求在亞太和歐洲地區部署並向其盟友提供,加劇緊張和不信任,增加國際和地區安全風險,削弱國際防擴散和軍控體系,破壞全球戰略穩定。雙方敦促美國積極回應俄方倡議,放棄在亞太和歐洲部署陸基中程和中短程導彈計劃。雙方將就此保持溝通,加強協調。
中方理解並支持俄方提出的構建有法律約束力的歐洲長期安全保障的相關建議。
雙方指出,美國退出軍控領域一系列重要國際協定,對國際和地區安全穩定產生巨大負面影響。美國推進全球反導計劃並在世界各地部署反導系統,同時強化具備執行先發制人式打擊等戰略任務能力的高精度非核武器力量,雙方對此表示關切。雙方強調和平利用外空的重要性,堅定支持聯合國和平利用外層空間委員會在促進外層空間國際合作、維護和發展外空領域國際法及管控外空活動方面的核心地位,並將繼續就外層空間活動長期可持續性、空間資源開發和利用等雙方共同關心的議題加強合作。雙方反對個別國家企圖將外空演變成軍事對抗疆域的行為,重申將盡一切努力防止外空武器化和軍備競賽,反對旨在謀求外空軍事優勢、實施外空作戰的相關活動,重申應在中俄“防止在外空放置武器、對外空物體使用或威脅使用武力條約”草案基礎上,儘快啓動談判締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多邊文件,為防止外空軍備競賽和武器化提供根本和可靠的保障。
中俄強調,有關透明和增進信任措施,包括“不首先在外空部署武器”的國際倡議/政治承諾有助於實現防止外空軍備競賽的目標,但此類措施僅作為規範外空活動的補充措施,不應替代有效法律約束機制。
雙方重申《禁止生物武器公約》是國際和平與安全的至關重要的支柱,決心維護《公約》的權威性和有效性。
雙方重申《公約》應得到完全遵守和進一步加強,包括《公約》制度化,加強《公約》機制,達成包含有效核查機制、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議定書,並通過定期協商與合作解決與公約執行相關的任何問題。
雙方強調,美國及其盟友在境內外開展的生物軍事化活動引起國際社會對其遵約的嚴重關切與質疑。有關活動對中俄的國家安全造成嚴重威脅,也損害了相關地區的安全。雙方敦促美國及其盟友以公開、透明、負責任的態度,對其境內外生物軍事化活動作出澄清,同時支持重啓有法律約束力的《禁止生物武器公約》核查議定書談判。
雙方重申致力於實現無化武世界的目標,呼籲《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各締約國共同維護公約的權威性和有效性。中俄對禁止化學武器組織政治化深表關切,呼籲締約國加強團結合作,維護協商一致傳統。中俄敦促美國作為唯一未完成化武銷燬的締約國加快庫存化武銷燬。
雙方強調,應平衡推進履行防擴散義務與維護各國在先進技術、材料及設備領域開展和平利用國際合作的合法權益。雙方指出,由中方提出、俄方共提的“在國際安全領域促進和平利用國際合作”決議獲第76屆聯大通過,希望該決議按既定目標得到貫徹執行。
雙方高度重視人工智能治理問題。雙方願就人工智能問題加強交流與對話。
雙方重申將深化國際信息安全領域協作,推動構建開放、安全、可持續、可及的信息通信技術環境。雙方強調《聯合國憲章》確立的不使用武力、尊重國家主權和基本人權及自由、不干涉內政等原則適用於信息空間,重申聯合國在應對國際信息安全威脅領域的關鍵作用,支持聯合國制定該領域新的國家行為準則。
雙方歡迎在統一的機制框架內開展國際信息安全領域全球談判,支持聯合國2021-2025年信息安全開放式工作組的工作,願在該工作組內發表共同立場。雙方認為,應聯合國際社會制定信息網絡空間新的、負責任的國家行為準則,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規範各國信息通信技術領域活動的普遍性國際法律文件。雙方認為由中方提出、俄方原則支持的《全球數據安全倡議》為工作組討論制定數據安全等國際信息安全威脅的應對措施提供了基礎。
雙方重申支持聯合國大會第74/247號和75/282號決議,支持特設政府間專家委員會的工作,推動在聯合國框架下談判制定打擊為犯罪目的使用信息和通信技術的國際公約,倡導各方建設性參與談判,確保根據聯大第75/282號決議儘早達成一項具有權威性、普遍性的全面公約並向第78屆聯大提交。中俄已共同提交公約草案作為相關談判基礎。
雙方支持打造國際化的互聯網治理體系,認為各國平等享有互聯網治理權,主權國家有權管控和保障本國網絡安全,任何企圖限制國家網絡主權的行為不可接受,應促進國際電信聯盟在解決有關問題上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
雙方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在保障國際信息安全領域合作協定》(2015年5月8日簽署)為基礎,深化保障國際信息安全領域雙邊合作,並商定近期將通過兩國該領域合作計劃。
四
雙方強調,中俄作為世界大國和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將堅持責任道義,堅定維護聯合國在國際事務中發揮核心協調作用的國際體系,堅定維護包括《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在內的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推動世界多極化和國際關係民主化,共同建設更加繁榮穩定、公平公正的世界,攜手構建新型國際關係。
俄方積極評價中方關於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理念,該理念有助於加強國際社會團結,合力應對共同挑戰。中方積極評價俄方為推動構建公正的多極化國際關係體系所作努力。
雙方堅定捍衞二戰勝利成果和戰後國際秩序,堅決維護聯合國權威和國際公平正義,反對否定、歪曲和篡改二戰歷史的圖謀。
為防止世界大戰悲劇重演,雙方堅決譴責為法西斯主義、軍國主義侵略者及其幫兇推卸歷史罪責和污衊抹黑戰勝國的行為。
雙方倡導並推動建設相互尊重、和平共處、合作共贏的新型大國關係,指出中俄新型國家間關係超越冷戰時期的軍事政治同盟關係模式。兩國友好沒有止境,合作沒有禁區,加強戰略協作不針對第三國,也不受第三國和國際形勢變幻影響。
雙方重申,國際社會要團結不要分裂,要合作不要對抗。雙方反對國際關係退回大國對抗、弱肉強食的時代。反對企圖以個別國家和國家集團制定的“小圈子”規則取代普遍認同的、符合國際法的安排和機制,反對以未達成共識的規避方案解決國際問題,反對強權政治、霸凌行徑、單邊制裁和“長臂管轄”,反對濫用出口管制,支持並促進符合世貿組織規則的貿易。
雙方重申將加強對外政策協調,踐行真正的多邊主義,加強在多邊機制內合作,捍衞共同利益,維護國際和地區力量平衡,攜手完善全球治理。
雙方支持和維護以世貿組織為核心的多邊貿易體制,積極參與世貿組織改革,反對單邊主義和保護主義。雙方將就共同關切的經貿問題加強對話合作和立場協調,為保障全球和區域產業鏈供應鏈長期穩定運轉作出貢獻,推動構建更加開放、包容、透明、非歧視的國際經貿規則體系。
雙方支持二十國集團發揮國際經濟合作主要論壇和危機應對重要平台作用,共同推動二十國集團發揚團結合作精神,在國際抗疫、恢復世界經濟、促進包容可持續發展、完善公正合理的全球經濟治理體系等方面發揮引領作用,合力應對全球性挑戰。
雙方支持金磚國家深化戰略伙伴關係,拓展政治安全、經貿財金、人文交流三大方向合作,促進公共衞生、數字經濟、人工智能等科技創新領域合作,提高金磚國家國際協作水平。雙方致力於將“金磚+”模式和金磚對話會作為同發展中國家和新興市場國家、區域一體化機制和組織的有效對話機制。
俄方將全力支持中方做好2022年金磚國家主席國工作,共同推動金磚國家領導人第十四次會晤取得豐碩成果。
雙方將全面增強並進一步提升上海合作組織的作用,推動在公認的國際法準則,多邊主義,平等、共同、不可分割、綜合、合作、可持續安全基礎上構建多極化世界格局。
雙方認為貫徹落實關於完善上合組織成員國應對安全挑戰和威脅的共識至關重要,為此雙方支持擴大上合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職能。
雙方將推動上合組織成員國經濟合作提質升級,繼續加強成員國之間貿易、產業、交通、能源、金融、投資、農業、海關、電信、創新等共同感興趣領域的合作,開展先進、資源節約、節能、綠色技術應用。
雙方指出,《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保障國際信息安全政府間合作協定》(2009年6月16日簽署)、上合組織成員國國際信息安全專家組框架內合作取得豐碩成果,歡迎2021年9月17日由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在杜尚別通過的《上合組織成員國保障國際信息安全2022-2023年合作計劃》。
雙方認為,人文合作對上合組織發展的重要意義不斷提升。雙方將進一步深化上合組織成員國文化、教育、科技、衞生、環保、旅遊、人員交往、體育合作,增進成員國人民相互瞭解。
雙方將繼續鞏固亞太經合組織作為區域主要多邊經濟對話平台的作用,加強落實《2040年亞太經合組織布特拉加亞願景》方面協作,構建自由、開放、公平、非歧視、透明和可預測的區域貿易投資環境,重點加強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促進經濟復甦,推動各領域數字化轉型,振興偏遠地區經濟,並支持亞太經合組織同其他區域多邊組織開展上述領域協作。
雙方將繼續在中俄印機制框架內開展合作,加強在東亞峯會、東盟地區論壇、東盟防長擴大會等平台中的協作。中俄支持東盟在東亞合作中的中心地位,繼續就深化同東盟合作加強協調,共同推動公共衞生、可持續發展、反恐和打擊跨國犯罪等方面合作,強化東盟作為構建區域架構關鍵組成部分的角色。
二〇二二年二月四日於北京(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