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亞迪報警!這家公司偽造公章、王傳福簽名,還偽造比亞迪併購案
中國基金報 安曼
吃一塹長一智。經過了“廣告門事件,萬億級市值新能源車巨頭比亞迪在打假方面,更謹慎了!
這次的碰上的“李鬼”更誇張,不僅放言比亞迪要全資收購它,公司更名為比亞迪(廣西)新能源有限公司,且註冊資本由30萬元增加至1億元。除此之外,還假戲真做,偽造了比亞迪汽車公章和王傳福簽名,提交虛假材料進行變更登記。最終被識破,並公之於眾。
9月24日,比亞迪方面表示,比亞迪(廣西)新能源有限公司是假的,其偽造比亞迪汽車公章和王傳福簽名的消息屬實。比亞迪已經報警,對於具體情況不予置評。
具體發生了什麼?
偽造公章、王傳福簽名
偽造比亞迪併購案
近日,廣西南寧市行政審批局的一則公司顯示,9月20日,比亞迪汽車向該局市場服務一科反映“比亞迪新能源”冒用其身份信息騙取公司登記,並提交了撤銷“比亞迪新能源”變更登記的申請書及相關證據材料。
經查明,“比亞迪新能源”在申請公司變更登記時提交的材料中,比亞迪汽車的公章以及比亞迪汽車法定代表人王傳福的簽字系偽造,比亞迪汽車及其法定代表人王傳福對該次登記不知情且事後未予追認。
南寧市行政審批局強調,“比亞迪新能源”的行為屬於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市場主體登記的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決定撤銷其9月16日的公司變更登記。
而這起公告是針對南寧市小重政商務秘書有限公司9月16日提出的工商變更申請。
根據天眼查信息顯示,小重政商務近日發生工商變更,原股東全部退出,新增全資股東比亞迪汽車,並更名為“比亞迪(廣西)新能源有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也變更為王瓊、寧紅心。
經營範圍變更為新能源汽車整車銷售;新能源汽車電附件銷售;汽車零部件及配件製造;助動自行車、代步車及零配件銷售;移動通信設備銷售;電池銷售;電池製造;充電樁銷售;新能源汽車換電設施銷售等。
20日公告發出之後,工商信息登記又復歸原位。
11億“廣告門”事件餘波未了
2018年7月4日,比亞迪在官網上發佈了一則不足150字的簡短聲明,稱公司發現有不法單位或個人偽造比亞迪公司印章、冒用比亞迪公司名義開展廣告宣傳類合作業務,在公司報案後,犯罪嫌疑人李娟已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
7月12日,比亞迪又發佈了一則《關於李娟等人冒用比亞迪名義開展相關業務的聲明》,聲稱李娟假冒上海比亞迪電動車有限公司市場部總經理身份,偽造比亞迪多枚印章,以比亞迪名義與多家單位及機構展開廣告宣傳類合作。這份聲明再次明確,李娟等人的這一行為比亞迪均不知情,也與比亞迪無關。
一石激起千層浪。其後,捲入此案中的廣告商之一上海競智廣告有限公司發佈了一篇閲讀量破10萬的微信文章。文章稱,這樁比亞迪聲明中認定的合同詐騙案為時長達3年,涉案金額高達11億元。
比亞迪16日早間發佈澄清公告指出,李娟及網傳的“陳振宇”非比亞迪在職或離職員工,也不是比亞迪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另外,李娟以比亞迪及上海比亞迪電動車有限公司名義對外簽署的合同所用印章系偽造。
最終,2019年12月31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決,對李娟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沒收財產人民幣五百萬元。
不過上述“廣告門”事件並未就此畫上句號。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7月29日,上海雨鴻訴被告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比亞迪汽車工業有限公司、比亞迪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上海比亞迪電動車有限公司服務合同糾紛一審裁定書公開。
裁定書顯示,該案於2022年2月14日立案,上海雨鴻於3月4日增加訴請,要求四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為比亞迪集團提供系列項目的實際執行費及服務費約1.53億元。
因比亞迪汽車工業有限公司、比亞迪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住所地不在上海市,且訴訟標的額超過一個億,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無管轄權,依據規定將案件移送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