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為水大打出手 巡回法庭以案説法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户端

謝還英

“我一直以為法院庭審是遙不可及的,這次居然在村裏就見到了開庭,我覺得這種做法很接地氣。”

“親戚之間因為一點小事情就大打出手實在是不值得,法院這樣做很好,讓大家都看看,衝動打人應當承擔的後果。”

2月8日,井岡山法院鄉村巡回法庭來到龍市鎮某村巡迴審理了一起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案件,數十名村民前來旁聽。

原告謝小某與被告謝大某系堂兄弟關係。2022年9月,雙方因鄰田蓄水的問題發生爭執後打架,在打鬥過程中,謝大某將謝小某左前臂打致骨折(輕傷二級)。經法院審理,判決謝大某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現謝小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謝大某賠付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等費用,共計10萬餘元。

案件受理後,承辦法官考慮到雙方均為同村村民,且該案具有培育文明和諧鄉風民風的教育意義,為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主審法官與村幹部協商後,決定在村裏對此案進行巡迴審理。

庭審結束後,法官對在場的旁聽人員進行了提醒。在生活中遇到一些爭執是難免的,但我們遇事應冷靜,萬萬不可意氣用事。就像本案中,雙方本是親戚,卻因瑣事大打出手,未能冷靜處理溝通、依法維權,導致一方受傷,另一方接受法律的制裁,可謂是“兩敗俱傷”。所以大家在發生矛盾糾紛時要理智面對,冷靜處理,多一點禮讓和寬容,學法、用法、懂法、守法,在生活中遇到問題要積極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為更好的還原案發時候的場景,瞭解雙方發生矛盾的前因後果,法官與雙方當事人一同前往事發地點。謝小某和謝大某回過頭來想想當初的事情,聽了法官的勸導之後也有所觸動,均同意私下進行調解,對於賠償金額,雙方表示將自行核算和協商。法官表示將給予雙方一定的時間進行私下調解,如調解不成,法院將擇期宣判。

下一步,井岡山法院將繼續堅持司法為民宗旨,加大巡迴審判工作力度,將庭審現場搬到田間地頭、羣眾身邊,為當事人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訴訟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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