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市交通運輸局組織開展燃氣運輸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由 谷太枝 發佈於 綜合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安委會和省交通運輸廳決策部署,深化全市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成效,近日,市交通運輸局下發《關於開展燃氣運輸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自今年元月起,在全系統內開展為期一年的燃氣運輸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對全市運輸壓縮天然氣、液化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等燃氣運輸企業、運輸車輛、從業人員、運輸行為進行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通知》指出,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市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在前期燃氣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的基礎上,繼續查漏項、補短板,綜合運用企業自查、市縣排查、抽查等方式,集中對本轄區所有燃氣運輸企業、車輛開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台賬,逐項整改銷號,確保安全隱患整改到位。

《通知》要求,要全面摸排轄區內所有燃氣運輸企業,逐企業核查經營資質及停車場地、車輛數、從業人員數量、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人員配備等情況。對達不到許可條件的,依法依規上報市交通運輸局撤銷經營許可或核減經營範圍。要完善協同監管機制,會同公安機關建立行駛證和道路運輸證比對核查機制,摸清轄區所有燃氣運輸車輛行駛證信息,與運政管理信息逐一比對,全面排查整治道路運輸證載明的“業户名稱”、“噸位”、“車輛類型”與車輛行駛證登記的“所有人”、“核定載質量”、“品牌型號”等信息不一致的車輛,發現不一致的,要立行立改。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及管理能力考核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未按規定考核合格的,及時抄告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的規定進行處罰。未按相關要求對車輛駕駛員、押運員和安全管理員進行崗前培訓和定期開展教育培訓的,立即限期整改,整改驗收合格的,方可恢復運輸。

《通知》強調,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要加強對燃氣生產、儲存、運輸企業周邊道路的執法檢查力度,提高路檢路查頻次,依法打擊無資質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車輛從事運輸、無資質從業人員上崗作業等非法行為,充分利用省綜合交通運輸管理服務平台排查企業落實車輛動態監控情況,對報警量大的企業實施重點監管,企業未按規定對相關車輛進行動態監管的,要及時抄告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罰。

要全面排查轄區內企業雙重預防體系建設、運用情況,指導轄區內燃氣運輸企業按照“五有”標準建立雙重預防體系並有效運行,有效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消除重大安全隱患。

要督促指導轄區內燃氣運輸企業,認真排查梳理自身安全風險,配備相關應急裝備和器材,細化相關應急預案,提高從業人員安全行車意識,提升應對運輸燃氣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能力。

《通知》要求,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要加強宣傳,普及燃氣運輸安全、應急處置等基本知識,積極引導社會公眾全面查找身邊的燃氣運輸安全隨患,通過12328熱線、交通運輸部門門户網站等渠道及時舉報各類風險隱患。局安委會辦公室將對整治工作進行“回頭看”,對部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整治效果不明顯的單位進行公開通報,並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來源:三門峽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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