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南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開一批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包括南昌市監局及縣(區)局共開出109張罰單。其中,漢堡王南昌多家門店,因員工參與虛假標註保質期標籤等,被罰沒款總計916504.02元。
虛標保質期,漢堡王被罰91萬餘元
去年,央視“315晚會”曝光南昌市鑫凱餐飲有限公司(漢堡王)經營虛假標註保質期食品及“亮紅燈”食品超期後繼續使用行為,南昌市市場監管局立即在全市範圍內對該店展開調查,經過調查發現:
南昌市鑫凱餐飲有限公司高新新城吾悦店共有2名員工參與了虛假標註保質期標籤一事,該局依法沒收違法所得2300元,並處以79000元罰款,上述罰沒共計81300元。
南昌市鑫凱餐飲有限公司恆茂夢時代店共有2名值班經理參與了虛假標註保質期標籤一事,該局依法沒收違法所得11620元,處以貨值金額14.9倍罰款,計173138元,上述罰沒共計184758元。
南昌市鑫凱餐飲有限公司紅谷灘聯發天虹店直接延長了食品原料的保質期,並且製作偷工減料,損害消費者權益,該局對其處以三倍罰款為143.64元,並沒收違法所得47.88元;對於其經營虛假標註保質期的食品行為,處以罰款74000元,並沒收虛假標註保質期的食品原料;對於其經營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行為,處以罰款84000元,並沒收違法所得4628元。以上罰沒款合計為162819.52元。
南昌市鑫凱餐飲有限公司紅谷灘銅鑼灣廣場店共有5名員工參與了虛假標註保質期標籤,該局沒收違法所得9440元,對其處以95000元罰款,上述罰沒共計104440元。
南昌市鑫凱餐飲有限公司王府井購物中心店共有5名員工參與了虛假標註保質期標籤,該局依法沒收違法所得19370.22元,對其處以貨值金額14.9倍罰款,計288616.28元,上述罰沒共計307986.50元。
南昌市鑫凱餐飲有限公司盈石廣場店共有2名員工參與了虛假標註保質期標籤,該局依法沒收違法所得1200元,對其處以74000元罰款,上述罰沒共計75200元。
上述漢堡王6家門店共計被罰91萬餘元。
維夏口腔涉嫌虛假廣告受罰
根據行政處罰信息顯示,2020年11月11日,執法人員依法對南昌維夏口腔門診部有限公司進行監督檢查。在該口腔門診部官網,宣傳該院醫生楊高為奧地利維也納大學交流學者、GIDE國際種植牙臨牀大師、ITI種植中國臨牀顧問,譚必芳為中華口腔醫學會會員,但對於這些醫生的介紹,該口腔門診部都無法提供證明材料,涉嫌虛假廣告宣傳。對此,執法部門對其處罰款人民幣200000元。
此外還有一些醫療器械企業領到罰單。例如,2020年2月24日,執法人員對南昌市惠臨醫療器械有限公司進行監督檢查,現場抽取了“生產日期/批號:20200202,型號規格:中號”的一次性使用口罩,經江西省醫療器械檢測中心檢測,《檢驗檢測報告》顯示該口罩細菌過濾效率項不符合規定。執法部門對其處以罰款人民幣340200元。
2020年12月31日,南昌市監局醫療器械科接到國家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檢測平台反饋的案件線索顯示:在拼多多商城上,南昌市莉鵬醫療器械專營店銷售廣州千邦藥業製造有限公司生產的醫用冷敷貼產品,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涉嫌發佈虛假廣告。對此,執法部門責令其停止虛假髮布廣告,責令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處廣告費用三倍的罰款,罰沒款共計1.8萬元。
道明小吃等多家餐企被處罰
行政處罰信息顯示,青山湖區道明小吃萬達廣場店於2021年02月14日開始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執法人員責令當事人改正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的行為,沒收違法所得計人民幣80元,並處罰款計人民幣1000元整,合計罰款計人民幣1080元。
青山湖區萬洲風味烤大魚龍蝦館未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從事餐飲經營活動和使用超過保質期食品原料,執法人員對其無證經營的違法行為,罰款7000元;對超過保質期的違法行為,罰款7000元;沒收違法所得9000元;罰沒款合計23000元。
南昌縣澄湖家宴餐飲店的小龍蝦經抽樣檢驗,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被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350元,並處以罰款人民幣5000元,合計罰款人民幣5350元整。
南昌縣小藍大鍋大灶燒菜館經營水產品未履行進貨查驗制度,被罰2000元。
多家超市涉嫌銷售侵權商品被罰
記者瞭解到,進賢縣泉嶺萬家福生活超市銷售的年糕塊,檢測出不合格,被沒收違法所得189元,罰款5萬元。
根據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南昌市五湖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蓮子黑芝麻糊”經抽樣檢驗,黴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衝調穀物製品》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該超市被沒收6袋不合格的“皇味牌蓮子黑芝麻糊”,責令賠償抽樣購買費用198.4元。
另外,根據行政處罰信息顯示,西湖區俊楠煙酒超市店存在涉嫌銷售侵犯“夢之藍”“天之藍”“海之藍”、“劍南春”“國窖”註冊商標專用權白酒的行為,被沒收並銷燬查獲的52度500ml“夢之藍”M/6白酒2瓶、52度500ml“夢之藍”M/3白酒2瓶、52度480ml“天之藍”白酒6瓶、52度480ml“海之藍”白酒3瓶、52度500ml“劍南春”白酒4瓶、52度500ml“國窖1573”白酒2瓶,並處罰人民幣1.5萬元整,上繳國庫。
此外,新建縣百利包包店、新建區長倜世廣場服裝店、南昌縣鑫百福金行、南昌縣周姚姚飾品店、南昌縣僑僑飾品店、南昌縣多多島女士館等也涉嫌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都被依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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